外籍移工|仲介集團TikTok招泰籍女子非法工作  雲檢依就服法意圖營利非法媒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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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記者劉達寬 2026 年 3 月 24 日報導】雲林地檢署查獲 54 歲陳男與泰國籍雙胞胎姊妹 J 女及 N 女涉嫌透過社群軟體 TikTok 非法媒介泰籍人士來臺工作。24 日 偵查終結,將陳男與及 J 女依違反業服務法 第 64 條第 2 項之意圖營利非法媒介外國人工作罪嫌,提起公訴;N 女則因出境未到案,依法發布通緝。 

雲林地檢署表示,接獲移民署專勤隊通報,發現社群軟體 TikTok 上有招攬泰籍人士來臺工作之訊息,疑涉違反就業服務法。即指揮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臺中專勤隊與彰化、臺中警察局,海巡署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追查。 

觀光名義免簽入境 媒介農地工作  

雲林地檢署指出,陳嫌、J 女及 N 女均明知外國人以觀光名義免簽證入境我國者, 不得從事工作,亦不得未經許可媒介外國人非法就業,竟共同基於意圖營利之犯意聯絡,從去年的 7 月到 10 月之間,由 J 女 

和在泰國的 N 女透過過 TikTok 刊登招募廣告,招攬泰籍女子來臺從事工作。 招募泰籍女子入境後,由陳嫌提供雲林縣斗六市之房屋作為宿舍,供 J 女及 14 名 泰籍女子居住,並由 J 女負責管理及與泰籍人士之溝通聯繫。 

陳嫌並於 10 月間,媒介這些泰籍女子前 往雲林縣四湖鄉農地,從事蒜苗種植工作,藉此牟取不法利益,形成跨境招募、 在臺安置及媒介工作之一條龍非法仲介模式,嚴重破壞我國就業市場秩序。 

依法最高 3 年刑期 可併科逾百萬罰金 

雲林地檢署呼籲,任何未經許可之跨境人力仲介行為,均屬違法,不僅侵害外國人權益,亦衝擊國內勞動市場秩序,將持續結合移民署及警察機關強化查緝。 就業服務法第 64 條第 2 項規定,意圖營利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二 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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