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1955 本勞專線 114 年進線逾 5.3 萬通  交付查處 2 千餘件 工資給付問題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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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記者黃秀娟 2026 年 3 月 10 日報導】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公布 114 年「1955 本勞申訴專線」統計,進線總量有 5.3 萬通,較前 年 3.5 萬通增加 1.8 萬通,以勞動法令申訴及其相關事宜洽詢為主,其中勞動法令申訴成功並交予地方政府查處有 2,737 件,申訴最多為「工資未全額給付勞工」,勞動部籲雇主遵守法令並應核實依法給付薪資。 

呼籲雇主依法給付工資  

1955 申訴專線原是提供移工、雇主、仲介業者等諮詢與申訴服務,在勞基法「一例一休」 修法期間,將「1955」專線擴大功能,開放本國勞工申訴,整合所有勞動部諮詢檢舉專線, 受理整合各項勞動條件申訴案件,即時派員實施勞動檢查,保障勞工權益。 

根據統計指出,114 年 1955 本國勞工申訴專線進線總量達 5 萬 3,808 通,較 113 年 3 萬 5,097 通,增加 1 萬 8,711 通,以勞動法令申訴及其相關事宜洽詢為主,部分涉及勞動法令諮詢。 

職安署說明,勞動法令申訴成案並交予地方政府及勞動檢查機構查處計有 2,737 案,部分申訴案件涉及多項違規,其中涉及違規法條總 次數前五名依序是「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勞基法第 22 條第 2 項)1,026 件次;「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勞基法第 24 條)685 件次;「未定期給付工資」(勞基法 第 23 條)432 件次;「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勞基法第 38 條)293 件次,以及「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勞基法第 32 條第 2 項) 224 件次。 

另外,根據資料,114 年全國各地方政府及勞動檢查機構申訴檢查共 1 萬 1,334 場(包括但不限於 1955 專線申訴受理案件),較 113 年 1 萬 696 場,增加 638 場。 

申訴檢查逾 1.1 萬場 

違規內容仍是以工資給付與工時管理最大宗。 依序為「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勞 基法第 24 條)1,324 件次,計罰鍰 3,809.5 萬元;「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勞基法第 22 條第 2 項)1,111 件次,計罰鍰 3,049.8 萬元; 「未核實記載勞工出勤紀錄」(勞基法第 30 條第 6 項)734 件次,計罰鍰 1,510 萬元;「延 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勞基法第 32 條第 2 項)640 件次,計罰鍰 3,955 萬元,以及「每 七日中未有兩日之休息」(勞基法第 36 條) 581 件次,計罰鍰 1444.6 萬元。 

依勞基法第 79 條規定,雇主違反工資與工時相關規定,將處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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