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劉達寬 2026 年 1 月 22 日報導】勞動部 20 日向旅宿業者說明海外引進旅宿技術人力新制,與會業者最關注本國勞工加薪認定時間點,也擔憂加薪僅限最低薪員工恐對其他員工不公,建議開放彈 性;也關切菲律賓以外,其他國家的開放時程。
有業者提到,目前勞動部規定必須為薪資投保級距最低的勞工加薪 2 千元,但會處在最低薪資層級可能是新進人是,或表現較為不佳,若為其加薪可能導致薪資結構不公平,希望放寬彈性空間,可以在較低的級距(如第一及第二級距)選擇加薪人選。
規定須先加投保級距最低薪勞工
也有業者對加薪認定的時間點提出疑 義,按目前勞動部規定,計算加薪基準月為申請雇主資格認定前 2 個月,而加薪計算的時間點為核發聘僱許可後次月或再次 月。如 5 月申請資格認定(須提交加薪勞工名冊),則 3 月為基準月;若聘僱許可於 7 月核發,投保薪資異動最慢必須 9 月生效。 但有業者擔憂,若原來預計加薪的本國勞工,在投保薪資異動前離職,會不會導致聘僱許可被撤銷。中華民國觀光旅館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卓倩慧就解釋,其實業者最擔心的是程序要重走一遍,多花時間又打亂原先的人事安排。
勞發署專委黃偉誠說明,勞動部也希望透過這樣的加薪制度帶動薪資調整,避免產業定錨,因此制度設計是以先幫投保級距最低的勞工加薪。
憂勞工離職影響資格 關注認定時點
勞發署長黃齡玉補充,最低投保級距員工可能不只一人,業者可以從其中擇合適人選;此外加薪勞工並不限於房務員或該部門,全公司不分部門整體最低薪的勞工都可以作為加薪人選。
針對加薪時間點,黃齡玉解釋,若公司先加薪,後續雇主資格認定核配人數與公司預期人數可能不符,不希望影響企業的權益,但就業者建議可再討論。
針對加薪勞工在異動前離職,黃偉誠表示可透過異動勞工名冊方式,再提供另一位加薪勞工資料。
目前勞動部首要海外據點在菲律賓,因 此優先以菲律賓海外引進,其餘印尼、越南及泰國等移工來源國預計也會陸續設點,目前尚在討論中,定案會盡快發布。
勞部:針對加薪時間點 會內部討論
除了勞動部新開放海外引進外國技術人 力,觀光署今年也修正外國學生來臺旅館和觀光旅館的實習規定,觀光署官員也在說明會實習制度的修正重點,包括今年起實習津貼必須達到勞動部規範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官員也強調去年就已經來臺的實習生, 在今年以前的實習津貼可按過去約定,不需要回補,但從今年 1 月 1 日開始,不管是 新進或是今年以前入境在臺的實習生,實習津貼都要統一為 2 萬 9,500 元。另外因為不少旅館會替外國實習生安排食宿,若有提供免費食宿每月最高可扣除 5 千元,因此實際發給金額至少要達到 2 萬 4,500 元。
另外每天實習時間不得超過 8 小時,每周 不得超過 40 小時;若有取得實習生書面同意,才能夜間工作。
實習制度調整已在臺學生今年起適用
由於有些業者會將實習生與新開放的外國技術人力混淆,官員也強調雖然要求津貼達到最低工資標準,但實習生並不適用勞基法;他也建議業者實習結束後發給學生實習證明,未來可更快速銜接再來臺從事旅宿技術工作。
有業者反映,近期有些申請被暫緩,主因語言資格不符。官員表示因有越南學生測驗與外館面試程度不符,因此尚在等待外館來函再行處理。
卓倩慧則在受訪時表示,由於目前明確限制實習時間,實際上是外國實習生比較在意,也可能會促使學生選擇赴其他國 家,且國內實習生並無此限制,將會再向觀光署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