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移工人權工作坊 聚焦供應鏈移工議題  需跟進趨勢 而非僅要求符合國內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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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記者楊孝慈 2025 年 12 月 12 日報導】 國際供應鏈責任迅速升級、全球強化強迫勞動查核的背景下,移工用工制度、聘僱費用分配及企業人權盡職調查等議題已成為企業不可迴避的治理課題。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王幼玲 表示,近年各國陸續推出企業與人權國家計劃, 歐美各國也陸續完成供應鏈責任相關立法,台 灣必須跟上趨勢,不能只停留在「符合國內法規」的思維,企業若無法提前應對、檢討供應鏈人權風險,巨大案只是開端,未來將有更多企業承受相同壓力。台灣勞工陣線孫友聯也認為,消除強迫勞動,必須讓勞雇雙方都有更明確依循。 

暫扣令衝擊訂單 移工收入銳減 

台灣外籍工作者發展協會12月12日舉辦「移工人權與企業永續行動工作坊」,聚焦國際與台灣的移工人權政策、企業現況與挑戰、移工人權的國際查核等面向,並透過跨界對話,共同檢視國際查核趨勢。 

 王幼玲指出,以巨大案為例,在暫扣令實施前,原本移工每月含加班的收入可達 4 萬 5 千 元;然而輸美禁令一出,因訂單大量流失,月薪降至約 3 萬 2 千元,可見國際制裁造成企業龐大損失。 

服務費直接扣除 恐涉強迫勞動  

許多製造業移工須自行負擔來台前的健檢、 機票,以及來台後的服務費,在國際供應鏈的審查眼中卻屬高風險項目。王幼玲提醒,國際稽核尤其關注薪資扣除各式費用的情況,若直接從薪資中扣除服務費,亦有可能被美方認定涉及強迫勞動。 

王幼玲進一步分析現階段國際趨勢及要求, 許多國家都已完成自身的企業與人權的國家計畫,連泰國都走在台灣之前,而歐美各國更 陸續通過供應鏈責任立法。2024 年 7 月生效的《歐盟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不只要求大型企業建立完整的人權與環境風險控管制度, 預計最快自 2027 年起,所有與歐盟有貿易關係的企業都將被納入規範,必須持續辨識與評估自身及營運活動實際或潛在負面影響,提出受害者救濟補償機制。 

另一方面,美國的《打擊強迫勞動貿易策略》 則透過關稅法第 307 條,禁止輸入任何涉及強迫勞動的產品,巨大捷安特便是依此條文遭執行暫扣令。 

針對企業人權面臨的實務現況,孫友聯指出, 為回應國際壓力,未來政府提出的強迫勞動指標必須更加明確,清楚告知哪些行為可能構成強迫勞動,讓勞雇雙方都有依循,具體化成為可遵循的規範。 

可由大企業帶頭 主動盤點風險  

他也建議大型企業可主動建立自我盡職調查制度,全面檢視自身及供應鏈的行為準則是否存在人權風險。孫友聯呼籲,政府需全面檢 視當前移工政策的適當性,檢討國內配額制定 期契約的僱用形式,同時訂定國家行動計劃, 提出促進企業盡職人權治理法規,強化預防移工遭受強迫勞動的保障。藉由政策指引,讓企 業有所依循。 

合理費用分配 應將品牌商納入 

桃園群眾協會主任汪英達參與座談時也分享,有些民間團體主張廢除仲介制度、採用全面直聘作為消弭強迫勞動的解方,但他認為很 難達成,並強調,仲介之所以被質疑剝削,核 心原因往往是因為所有費用均由移工負擔,但 若聘僱的成本,改由供應鏈中得利的利害關係 人承擔,包括品牌商在內,這些問題自然會獲 得改善。而在賺取合理利潤的情況下,民間團體、企業雇主甚至仲介業者的立場就會趨於一致。政府在其中也應扮演樞紐角色,協助中小企業要求更公平的成本分配。 

汪英達也透露,目前國際稽核目前普遍要求 退還服務費,也就是未來這筆費用不會是由移 工負擔,電子業、紡織業無一例外,「這已經沒有選擇空間,而是全球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