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劉達寬 2025 年 12 月 5 日報導】勞動部 4 日預告新訂「雇主聘僱外國技術人力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整合現行外國技術人力相關法規,並增加海外引進機制,包含旅宿、商港碼頭貨物裝卸集散 工作。除在臺畢業的僑外生以外,外國大專校院副學士以上、高中畢業有 2 年工作經驗,可從事相關工作,至於其薪資門檻、 語言及技能資格,則尚未公布。
申請聘僱許可次月或再次月加薪本勞
商港碼頭貨物裝卸集散工作範圍,包含於商港碼頭或貨櫃集散站內,從事事貨物 (櫃)輸送設備控制、載具設施拆裝、地勤作業指揮調度、人機動線控管、起重機操作及機械修護等工作。
雇主如果要引進外國技術人力從事上述工作,必須是取得許可經營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或貨櫃集散站經營業者。聘僱人數最高為申請前一年的僱用員工人數 10%,必 須在申請聘僱許可次月或再次月,依照申請聘僱許可人數,調高最低薪全職員工的月投保薪資總額。
聘僱總人數的認定計算,包含申請聘僱人數、已聘僱人數以及申請前 2 年內因可歸責於雇主原因被廢止的聘僱許可人數。
雇主自境外引進商港碼頭貨物裝卸集散工作的外國技術人力,應檢具相關文件向勞動部申請雇主資格認定和可聘僱人數, 包括身分/經營許可相關證明、求才證明、 無違反勞工法令相關證明等;勞動認定符合資格和名額後,依其指定的方式與外國技術人力媒合及簽訂勞動契約,媒合期間最長 6 個月,經專案核定可申請延長 1 次。
認定資格後 依指定方式媒合
勞動部會從核發聘僱許可次年起,定期查核為本國勞工加薪的投保薪資情形,如果不符規定者廢止部分或全部聘僱許可。 官員表示,加薪額度原則上仍會貫徹先前說明的每名本勞 2 千元,以最終公告為準。 學歷方面,除畢業僑外生以外,新增取得國外大專院校副學士以上學位,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資格,並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有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此次預告尚未包含語言、技能、薪資等規範內容,但除先前傳出旅宿業技術人員薪資要求為 3.2 萬,據了解碼頭技術工的薪資門檻落在 3.9 萬元。開南大學國際物流與運輸管理學系副教授孟祥民分析這與目前基礎、徒手吊卸掛工人薪資接近,若加上加班費應該能吸引外籍勞工。
薪資門檻可能落在 3.9 萬元
勞動部預計先開放從菲律賓引進,他表示由於碼頭工作需要面對各國船隻與客戶,也需要以英文溝通,菲律賓勞工符合業界期待。由於也會涉及機電設備操作、 維護,因此若具備電機、電子等高職以上學歷,會更適合。目前業界僅少數上市櫃公司有聘僱外籍專業人士,處理機電維修。
根據運研所的研究報告,推估 2024 年的缺工人數約為 865 人,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約占 66%,貨櫃集散站經營業 34%。就行業規模而言,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中以貨櫃裝卸業者規模較大,散雜貨裝卸則約 79% 為未滿 2 百人的中小企業;貨櫃集散站經營業則多數都屬大型業者。
業界缺貨車、車機駕駛 基層人員
而缺工情形,則是中小型貨物裝卸承攬業者和大型的貨櫃集散站經營業者人力不足的比例較高。兩業都以車機操作員缺額最高,裝卸業地勤人員(指揮手、徒手工)缺額居次,集散站第 2 缺的則是車機維修員。 車機操作員則多要求技術士證照(包括固定式或移動式起重機、堆高機等)。 在深度訪談中也有不少業者表示有解櫃 車、貨運司機的需求,或是最基層勞工補不到人;而先前雖已開放僑外生,但外國學生來臺多想投入更高薪(如科技業)、辦公室工作,而碼頭工作則以戶外(5-7 成)、重體力工作為主,因此成效不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