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劉達寬 2025 年 10 月 7 日報導】 樺加沙颱風造成花蓮嚴重災損,政院「一站式」平臺開始運作,提供救助措施之諮詢、 受理民眾申請;臺南先前風災復原部分,已有 8、9 成修繕完成,其餘正接洽、施工或備料中,預計 10 月底前完工。
雲嘉南復原 8、9 成 花蓮清理中
先前因風災造成嘉南地區民宅大量災損, 為加速災後民宅修繕和復建進度,勞動部 8 月公告修正調派基準,放寬公共工程專案移 工得調派參與災民住宅修繕與復建工程。 由於公共工程派移工往災區重建,為避免耽誤原先公共工程工期,據了解,行政院已 有政策方向,擬將收回的一般營造業移工額 度,優先核發給承建公共工程有協助災區重建的廠商。
對於協助災區重建的營造廠商,內政部將會增列在一般營造雇主資格規範,目前未訂有額度上限,將依實際申請案來核給移工人 數,該專案仍在行政作業中,明確政策細節尚未出爐。
依據現行規範,符合營造業法、經過內政部認定已承攬在建工程的營造廠商,符合其類別所規定聘僱的本國勞工人數和過去 3 年 承攬工程的金額門檻,可以申請聘僱一般營造業移工,核配比率 30%,不過先前開放的 1.5 萬額度已全數核配,目前尚未再開。
如甲等、乙等和丙等綜合營造業,其承攬工程金額門檻分別為 2.25 億、1.2 億、3 千 6 百萬元,專業營造業則視其工程類別各有不 同,土木包工業承攬金額門檻為 1 千萬元。 就聘僱本國勞工人數方面,除土木包工業為 5 人以上,其餘類別皆必須聘僱 10 人至少一 年以上。
一般營造資格:工程金額、本勞人數
為促使已經取得核配額度的廠商足額進 用,內政部今年已修改過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將資格認定函效期縮短為 90 天,屆期 自動失效。另外依據要點,如果認定合格後有停業、歇業等情況,國土署得廢止原認定合格的行政處分。
政院於雲嘉南開設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 邀集多家獲得公共工程金質獎肯定的優良營 造廠商投入災區修繕與拆除工作,並協助媒 合廠商與受災戶。上週指揮所說明,臺南市轄內房屋受損的弱勢戶計有 1,129 戶,指揮所已要求市政府全面掌握狀況,加速執行,目 前已修繕完成 1,006 戶(約 89%),已拆除 16 戶,其餘正施工或備料中。
正協助民眾評估房屋安全狀況
由中央各機關及全國各地營造廠商組成的技術支援團隊,預計於 10 月底結束協助災區 民宅修繕及拆除任務,回歸原來地區及工 作,但災後復原腳步不會停止,持續由市、 縣政府完成家園復原重建各項任務。 另外樺加沙颱風造成花蓮嚴重災損,目前仍以清理工作為優先,中央前進協調所總協調官、政委季連成 7 日說明,以清理側溝為當日工作重點,巷道淤土這 2 天要全部清除;針對民眾對房屋安全性疑慮,國土署也正協助評估。
行政院已核定光復鄉、萬榮鄉、鳳林鎮為災區,光復鄉 7 個村共 1837 戶為實質受災 戶,為主要發放慰助金對象;其餘村里由村 里長實質災損狀況認定,實質發放慰助金。
公共設施復建需求 依慣例會開專案
他也說明,政委陳金德率各相關部會赴災 區聯合成立的「一站式服務平台」7 日已開設,提供相關救助措施之宣傳、諮詢及直接受理民眾申請,民眾可以至平臺洽詢、申請。 針對未來是否在花蓮採取類似雲嘉南媒合民眾與營造廠模式,陳金德政委辦公室官員 說明,須視實際損壞狀況而定,目前比較明確馬太鞍溪橋斷裂已由交通部規劃重建;官員也說明,災後都會由工程會開立專案,針對公共設施損壞有復建需求若年度相關預算 不足以支應,由縣府報核,工程會審議撥款, 尚不確定目前是否已有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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