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移民署 10 月入境新制 適用停留性質旅客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 2025 年 9 月 9 日報導】外來旅客入境 10 月起將全面改採線上填寫入國登記,移民署表示填寫對象仍比照現行規定,主要是針對停留旅客,持居留簽證不需要填寫;另根據駐外館處說明,移工簽證持有人屬居留性質,不受新制影響。

移民署表示,目前外來旅客來臺填寫入國登記表(A 卡),採紙本或網路二擇一方式辦理,為了優化通關效率,移民署 5 月起推出電子 A 卡介面(TAIWAN ARRIVAL CARD, 簡稱 TWAC),10 月起將全面實施外來旅客網路填寫 TWAC 的措施,於抵達臺前三天內, 須至移民署網站填寫。填寫對象比照現行規定,外國人士除持居留簽證、持外僑居留證或持外交官員證以外,均需填寫;無戶籍國民除持臺灣居留證以外,其餘均需填寫。 

移工原則上核發居留簽證 不受影響  

據本社向我國駐外館處詢問,駐泗水辦事處領務組表示,該處核發移工來臺簽證一概 為居留簽證;駐越南代表處領務組也表示,移工只要未被列為限制(管制)入境對象、 未罹患法定傳染病,且申請文件均符合規定,即核發居留簽證。 

該處進一步說明,移民署新制僅適用於停留性質之旅客,移工簽證持有人(屬於居留性質)則無須填寫。駐泰國代表處領務組未直接說明,但該處網站有關移工簽證的公告 資訊,明確以「移工居留簽證」為題。 

基於相關回覆與資訊,以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規定,申請居留簽證目的包括應聘、受僱,適用擬在我國境內居留超過六個月者。因此核發給移工的來臺簽證原則上為居留簽證,則不受移民署入境新制影響;若已在臺持居留證也同樣不須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