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 2025 年 7 月 25 日報導】 勞動部核准中階技術人員已逼近 5 萬人,為解決缺工,提升勞動品質,勞動部近年來積極推展中階技術人力;對此,外勞社進行人力仲介業界問卷調查,有 7 成以上業者認為對營運影響很大、收入減少,反映在業績上,有 6 成 3 業者業績降低,僅 1 成 1 業績成長。 

移工轉中階 申請案逾 5.3 萬件  

根據資料,「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自 111 年 4 月 30 日實施至 114 年 6 月 30 日止,實施超過 3 年,有 5 萬 3,633 人提出申請案,其中產業類 2 萬 1,682、社福類 3 萬 1,899 人,僑外生 52 人 申請;已通過核准有 4 萬 9,905 人,其中產業 類 1 萬 9,670 人、社福類 3 萬 189 人、僑外生 46 人。 

產業類資深移工以製造業核准最多有 1 萬 8,598 人,其中越南 6,978 人居冠,其餘依序是菲律賓 5,174 人、泰國 3,512 人以及印尼 2,934 人;其次是海洋漁撈有 887 人,其中印尼 700 人、菲律賓 158 人、越南 24 人及泰國 5 人;第 三是農業核准 100 人,越南籍 44 人、印尼籍 38 人、菲律賓 14 人與泰國 4 人;營造有 51 人, 泰國 27 人、越南 17 人及印尼 7 人;屠宰核准 30 人,其中越南 17 人、印尼 11 人及菲律賓 2 人;外展農務有 4 人皆是越南籍。 

社福類家庭看護占比近九成 

社福類資深移工以家庭看護工核准最多已逼近 3 萬人、有 2 萬 9,288 人,其中印尼 2 萬 2,868 人、菲律賓 4,248 人、越南 2,059 人與泰國 113 人;機構看護工核准 901 人,其中越南 500 人、 印尼 292、菲律賓 106 人及泰國 3 人。此外, 46 名僑外生多為從事中階機構看護與中階製造工作。 

為因應臺灣人口結構改變,產業留才及家庭照顧需求增加,勞動部 111 年 4 月起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讓在台灣工作連續達 6 年 以上或累計達 11 年 6 個月以上,具有熟練技術的資深移工,以及在我國取得副學士學位以上的僑外生,且具備符合技術條件,雇主可以產業類月薪3.3萬元以上、家庭類2.4萬元以上、 機構類 2.9 萬元以上的薪資待遇僱用,申請轉 任為中階技術人力。 

雇主若衡量移工技術能力及留才意願後,僱用薪資再提高至產業類月薪 3.5 萬元以上、家庭類 2.6 萬元以上、機構類 3.1 萬元以上,雇主提出申請時,可以免附外國人技術條件證明。 

雇主申請聘僱中階技術人力,在申請流程及入國後管理事項方面,除《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23 條、第 24 條及其他另有規定者外,原則上均比照一般移工規定辦理。 

7 成影響營運 6 成 3 業績降低  

仲介機構接受雇主或中階技術人力之委任, 辦理就業服務業務時,應與其簽訂書面契約; 至於收費方面,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 目及金額標準》第 3 條規定,仲介機構可向雇主收取登記費及介紹費,但合計不得超過該外國人第 1 個月薪資金額;對外國人之收費,則依同標準第 5 條規定,得收取每年上限為新臺 幣 2,000 元之服務費。 

由於是 6 年以上資深移工轉做中階技術人員, 仲介對其收取服務費由每月 1,500 元改成每年 2,000 元,收入降低,外勞社 6 月份進行人力仲介業界問卷調查,針對勞動部積極推展中階技術人力,調查業者經營狀況有 70.4%認為對公 司營運有很大影響,收入減少;22.2% 業者認 為有些微影響,但營運正常。至於對仲介公司業績影響,有 63% 認為有負面影響,業績降低;僅 11.1%業者認為有正面影響,業績穩定成長。 

中階人力占比 產業界盼提高比例  

根據規定,移工轉中階技術人力後,原名額可再另行依法申請新的移工,基於保障國人就業,產業類雇主申請中階人力名額不超過移工核配比率 25%,例如雇主核配移工 100 人,中 階人力就不得超過 25 人。此外,移工、中階 人力及外國專業人才合計不得超過總員工 50%, 例如雇主聘僱員工 100 人,其中移工+外國專業人才+中階人力最多合計不得超過 50 人。 近期有中小企業反映,希望提高中階配額比率,對此勞動部表示,考慮將中階占移工配額 的 25%提高,但移工、中階及外專人力仍不可超過總員工數的 50%;另勞動部近期將進一步 推展「海外技術人力」,針對目前未開放的工作類別,如碼頭裝卸人員、物流理貨人員、旅宿房務人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