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 2025 年 6 月 20 日報導】菲律賓政府宣布對台實施免簽。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公告,因應入境規定調整,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持台灣護照人士以觀光為目的入境,可免簽證停留 14 天;超過 14 天或非以觀光為目的仍須事先申請簽證。
至於其他類別簽證申請,包括多次入境簽證、船員名冊簽證以及長期簽證等,規定維持不變。 MECO 說明,以觀光目的入境者,護照效期應在 6 個月以上,並備妥飯店住宿或訂房紀錄、 足以負擔在菲國停留期間的財力證明,以及回程機票或前往第三國的機票。 如需申請簽證,除申請表及效期 6 個月以上護照正本及影本外,應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來回機票訂位證明並繳納簽證申請費用,一般件新台幣 1,200 元,速件 2,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