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監院籲開放移工適用勞退新制 勞動部:持續檢視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 2025 年 6 月 20 日報導】監院要求勞動部檢討,是否開放移工適用勞退新制。勞動部表示,將配合國發會人口及移民政策,持續檢視勞退制度。

勞動部表示,適用勞基法勞工無論本國或外籍,皆有該法與勞退條例保障。勞動部改制前勞委會 2006 年令釋,係因考量藍領移工在臺工作有年限規定,多不會成就退休要件, 爰允可不計入勞退舊制提撥範圍,但移工若成就退休條件,雇主仍應給付舊制退休金。

勞退新制上路後,考量到與我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而在我國工作陸、港、澳,以及取得永久居留之外國人,係以在我國長久居住發展為目的,也陸續納入適用對象。 勞動部表示,有鑑於時空背景多有變化,移工政策亦有調整,將依監院調查報告,衡 酌憲法保障勞工之基本精神、支持中小型經濟事業發展的政策方向,以及國際勞工公約等,在保障勞工權益前提下,配合國發會人口及移民政策之整體規劃,持續檢視我國勞工退休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