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業移工|餐盒食品工廠及製造業稽查 食藥署 3 月啟動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二月十七日臺北報導】為促使餐盒食品工廠及製造業業者確實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規規定,並確保餐盒食品符合安全衛生要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預計 3 月啟動「114 年度餐盒食品工廠及製造業稽查專案」,會同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該類製造業者進行查核,預計至少抽查 70 家廠商。 

為保障餐盒食品衛生 至少抽查 70 家廠商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魏任廷說明,有關餐盒食品工廠及製造業稽查自 105 年開始,由於餐盒是供即時食品使用,其衛生安全更顯重要,所幸近 3 年稽查將抽樣成品送檢驗,都符合規定。 114 年專案稽查將於 3 月 1 日啟動,稽查重點包括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 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及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並執行成品、半成品與豬肉原料抽。 業者 GHP 及 HACCP 規範不符合,經限期改正而屆期未改正者,涉及違反食安法第 8 條,可依 第 44 條規定處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2 億元以下罰鍰;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不符合規定,經限期改正而未改善者,涉及違反食安法第 9 條,可依第 48 條規定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 以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限量暨規格標準不符合規定,涉及違反食安法第 18 條,可依第 47 條規定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積極落實自主管理,確保食品安全符合法規標準,以維護消費者健康與權益,違者將依法嚴處,共同守護國人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