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劉達寬二月十四日臺北報導】教育部 1 月公布 113 學年度新生註冊率和各校統計資料,境外新生突破 2 萬人,境 外學生修讀學位人數近 7.9 萬;境外學生人數持續增長,教育部為強化學生權益正研議修正校外實習相關法規,包括考慮參考 建教合作,加嚴實習機構條件。
教育部近期公布 113 學年度大專院校新生註冊情況,其中境外學生新生人數來到 2 萬 1,969 人,比去年增加 4,198 人;若排除研究所學生,僅計算 4 年制學士、專科等,則新生人數為 1 萬 7,414 人。
113 學年度境外學位生近 7.9 萬
根據教育部提供的最新統計資料,經本社自行計算,113 學年度的境外學位生(含研究生)達到 7 萬 8,714 人,其中港澳/僑 生為 2 萬 8,504 人(包含先修部),外國學位生為 4 萬 8,654 人,陸生 1,556 人。港澳僑生修讀 4 年制學士班者占 85.4%,外國學 位生中則是有 73.5%修讀 4 年制學士班。 113 學年度外國學位生人數較 112 學年度增加約萬人,港澳僑生微幅增加。以國別 來看,境外學位生以越南最多突破 3 萬人, 較前 1 學年有大幅度增長,印尼居次約 1.2 萬人,馬來西亞則跌破萬人僅 9,105 人。
正式修讀學位的境外生人數持續增加, 與近年開設的各類專班關係密切,除了行之有年的僑生產攜專班、新南向等產學合作國際專班,以及去年開始首波招生的新 型專班,強調就學與就業銜接,今年春季班也放寬已在國內修讀的學生原班參與。
由於產學專班涉及校外實習,確保外籍學生權益也持續受到關注,監察院也曾函請教育部加強法制規範。教育部表示目前已將「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 送交行政院,考量產業發展及勞動法令更迭,立法完成前將強化現行法規,先行研修「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
擬比照建教合作 加嚴實習機構條件
參採「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 6 條建教合作機構參與條件,研議納入實習機構條件,並要求各校落實實習機構安全性等項目評估機制,以提升實習機構品質,保障實習生權益。 根據保障法第 6 條規定,機構若要參與建 教合作,應符合訓練場所符合勞工安全衛 生相關法令規定、近 2 年無違反勞動法規、 近 2 年未因勞基法第 11 條終止勞動契約超過員工人數 10%、非從事派遣業務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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