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內政委員會 9 日再次召開新住民專法協商, 針對專法適用對象,朝野先前討論已有共識,包括婚姻移民、在臺灣取得居留許可或永 久居留的外國專業人才和中階技術移工、新住民子女等。
針對取得我國國籍後是否取消其新住民身分,前次協商未達共識,此次內政部按立委建議提出修正,不特別設限,但優先適用國民權利,避免資源重疊。內政部長劉世芳也 說明,專法適用對象需排除僑居海外、有外國人身分的居臺有戶籍國民或無戶籍國民, 不過相關條文與立委溝通仍未有共識。最終保留部分條文,再送院級協商。
21世紀全球外勞集團!專業外籍移工(外勞)仲介服務專家,擁有35年經驗,連續獲得A級評鑑。提供外籍家庭看護、外傭、製造業移工、營造業移工、農業移工等全方位移工仲介服務,如有服務需求請來電免付費專線(手機市話皆可撥) 0800-32-1111 或 留言給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