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鄭天財多次要求恢復過去營造業聘僱原住民 1 人得聘僱外籍移工 2 人的規定,以保障原民就業權益。
立院衛環委員會 27 日審查《就業服務法》 第 46 條修正草案,鄭天財藉此提出修正動議,增訂營造業雇主取得招募許可後,每進用原住民 1 人或向原民綜發基金繳納代金,得申請引進外國人 2 人,希望勞動部支持。對此勞動部長何佩珊表示需要評估,因 46 條主要內涵是規定就業資格,納入這樣的條文在法制上可能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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