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業移工|全臺急凍 職安署呼籲 營造工程等戶外工作者務必做好保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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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氣象署發布低溫特報,受寒流影響,全台急凍。為避免勞工因低溫引發心臟及腦血管疾病等職業災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特別提醒所有雇主及工作者於戶外作業時,確實做好禦寒保暖措施,尤其對於營造工地等從事戶外工作的勞工務必留意健康狀況,嚴防低溫危害。

入冬以來最強寒流來襲,全台各地皆可能出現10度左右低溫,伴隨著大雨來襲,雇主應慎防勞工在工作時遭遇低溫危害。職安署提醒,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雇主應採取必要的安全衛生措施。針對從事戶外工作者尤應特別注意低氣溫作業風險,如對於從事營造工程、大樓外牆清洗、廣告招牌吊掛、線路檢修、外送及農、漁業等戶外作業者,雇主應適時採取安全健康管理措施。

職安署表示,針對事業單位是否確實做好戶外作業保暖措施,會搭配既有的勞檢,包括即日起至2月24日所執行的春安專案中一起做檢視,倘若過程中發現有未落實的部分,將提醒事業單位作改善。相關預防措施包括提供保暖衣物、熱飲、低溫危害工具箱會議,或採取調整作業時間等方式,並建立緊急通報機制,若造成勞工罹災,將釐清事件和低溫的因果關係,依法究辦。

行政管理上,雇主需提醒勞工穿著適當防寒衣物、安排適當作息時間及提供熱飲、建立工作伙伴互護機制等;健康管理上,雇主需視勞工身體健康狀況,適當進行工作調配,儘量減少勞工暴露於寒冷天氣時間,尤其需留意中高齡及患有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病者的健康情形;教育訓練部分,事業單位需實施低氣溫保健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使勞工瞭解低氣溫危害預防並配合遵守安全健康的作業程序,減少危害風險。

新北市政府勞檢處指出,常在戶外作業的農漁業、清晨馬路清掃、外送服務、夜間道路施工,或營造工地等工作者,應穿著保暖或使用暖暖包等禦寒措施;在室內工作者,雇主可設置暖氣或電暖器等保暖設備,以避免勞工因氣溫驟降引發腦心血管疾病,確保勞工朋友在作業時都能健康平安。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長梁蒼淇表示,雇主或工作場所負責人應視氣候狀況調整工作內容,尤其是整天必須於戶外工作類似營造工地、農夫或冷藏及低溫物流業等工作場所,應留意避免勞工受到寒風與低氣溫帶來的傷害;雇主應要採取健康管理、適性配工,減少低氣溫可能衍生的危害,如發現勞工於作業場所出現身體不適情形時,應先停止作業並立即採取必要處置。

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雇主應定期為勞工實施勞工健康檢查以進行選工及配工,依照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高血壓及心臟病患者不適合從事低溫作業,以預防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病促發。而雇主對於顯著寒冷之室內作業場所,對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者,應設置暖氣等適當之空氣調節設施。雇主對於勞工有暴露於低溫環境之虞者,應置備安全衛生防護具,如防護衣等適當之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低溫環境工作者應注意飲食,食用富含蛋白質之高卡路里食物,以增加能量的攝取,休息時可食用溫熱的飲料與小點心,但不可飲用含酒精飲料,因酒精會導致溫暖的錯覺、影響血液平衡與判斷力。勞工朋友在低溫工作應穿著保暖衣物,若需在室外作業,應穿著防風衣物。

職安署訂有「寒冷天氣期間戶外作業安全健康指引」(https://www.osha.gov.tw/48110/48417/48423/53018 ),提供雇主與工作者參考運用,由於屬於行政指導性質,因此若勞檢中發現雇主有疏失,勞檢單位會先通知雇主改善。倘未做好相關防護措施導致勞工發生職業災害,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可處3至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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