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時又需準備哪些資料?
21世紀人力 提供全方位協助,我們整理了大家常被問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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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力常見問題
人力仲介如何選?僱主必知要點
人力仲介公司需依法註冊並取得相關證照,才能合法經營。與仲介公司接洽時,請務必確認其是否擁有合法的證照和許可。您可以前往勞動部「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查詢系統」查詢國內合法立案的本國籍或外國籍仲介業者資料。
21世紀人力仲介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准設立,許可證0673號,為您提供專業合法的服務。
外籍看護申請條件與其他問題
滿足以下任一條件即可申請:
- 年齡未滿 80 歲,需有全日照護需求,且經巴氏量表評估為 0-32 分。
- 年齡為 80-85 歲,需有嚴重依賴照護需求,且經巴氏量表評估為 0-48 分。
- 年齡滿 85 歲以上,需有輕度依賴照護需求,且經巴氏量表評估為 0-90 分。
- 經醫療診斷為完全依賴 (巴氏量表評為 0 分),且於 6 個月內病情無法改善。
- 持續使用居家照顧服務、日間照顧服務或家庭托顧持續 6 個月以上者【免經巴氏量表評估】。
- 經神經或精神科醫師診斷失智評估量表輕度以上者 (CDR 量表 ≥1)【免經巴氏量表評估】。
- 持有重度以上 (含重度) 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且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項目。
補充說明:申請者需經指定醫療機構評估並開立診斷證明書。
主要需準備文件包括:
- 1. 申請表 (需簽名)
- 2. 申請人身份證影本
- 3. 工作地址證明文件 (若與戶籍地不同)
- 4. 被看護者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如醫院開立的診斷證明書等相關文件)
通常每 3 年需重新評估被看護者的狀況,以下情況可免除重新評估:
1. 年滿 75 歲:若被看護者已滿 75 歲,重新招募時可免除醫療評估。
2. 無註記有效期限的身心障礙證明:若被看護者持有無註記有效期限的身心障礙證明,重新招募時亦可免除醫療評估。
※ 「重新招募」是指外籍看護工聘僱期間屆滿或中途解約出國前 4 個月內,且看護工未離境或轉出時提出的申請。
巴氏量表 (Barthel Index) 是一種評估個人在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的工具,涵蓋進食、洗澡、如廁等 10 項活動,總分 100 分,分數越低表示自理能力越差。
此量表常用於申請外籍看護、健保居家護理服務及長期照顧服務等,並協助醫療人員調整治療計劃。
外籍看護工每次聘僱期限最長 3 年,可於期滿前 2 至 4 個月內申請續聘。累計工作年限最長 12 年,若經專業訓練或自力學習,評點達 60 分以上,可延長至 14 年。
續聘或轉換雇主需提前辦理相關手續,確保合法工作。
外籍家庭幫傭聘用常見問題
申請外籍家庭幫傭需符合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
子女點數條件:
家中可能有 3 名以上未滿 6 歲的子女,或 4 名以上未滿 12 歲的子女 (且其中至少 2 名未滿 6 歲)。 -
家庭成員點數條件 (累計滿 16 點):
包含未滿 6 歲的子女、年滿 75 歲的直系血親尊親屬 (如父母、配偶的父母或繼父母) 等,按年齡計點。
※ 計算時,家庭成員需與申請人同一戶籍。 -
特殊需求條件:
若有特殊需求,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准後亦可申請。 -
外國投資及高級人員:
外國來華投資者及公司所聘僱的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1. 可列入計算的成員:
未滿 6 歲的子女、年滿 75 歲的直系血親尊親屬或繼父母、配偶的父母或繼父母。
2. 累計點數計算方式:
• 未滿 6 歲子女:1 ~ 7.5 點 (依年齡而有不同)
• 年滿 75 歲直系血親或配偶父母:1 ~ 7 點 (依年齡而有不同)
※ 累計點數滿 16 點即符合申請資格。如需詳細試算,歡迎免費諮詢 21世紀人力仲介。
外籍家庭幫傭主要協助以下工作:
- 1. 日常家務:打掃、煮飯、洗衣等家庭清潔與維護。
- 2. 照顧兒童:協助照料年幼子女的日常需求,如餵食、陪玩等。
- 3. 基本居家支援:如跑腿、整理家中環境、簡單購物等。
※ 注意事項:外籍家庭幫傭不得從事醫療性質的照護工作,若需照顧病患或身心障礙者,應聘用外籍看護工。
需準備的文件如下:
- 求才登記表
- 委託書 (與仲介公司簽署之合約)
- 申請人之身分證影本
- 聘僱外勞前國內求才確認書
- 戶口名簿影本 (用於證明親屬關係與點數計算)
外籍家庭幫傭的薪資標準為:20,000 元。
雇主還需負擔以下費用:
- 1. 就業安定費:每月 5,000 元。
- 2. 健保費:每月 1,329 元 (雇主負擔部分,依最新費率為準)。
- 3. 職業災害保險費:每月約 49 元。
- 4. 加班費 (如有):每日新臺幣 667 元。
※ 請注意以上費用可能因政府政策調整而變動。
產業外籍移工申請常見問題
產業級別認定與申請流程:
-
向工業局申請級別認定:
雇主需先向經濟部工業局申請核發「製造業級別認定」,分為 A+、A、B、C、D 五級。 -
特定製程要求:
工廠須從事異常溫度、粉塵、有毒氣體作業等特定製程,並經主管機關認定合格。 -
求才登記:
需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並取得「無法聘用本國勞工」的求才證明後,始可申請外勞。
※ 詳細申請文件包括:工廠登記證、營利事業登記證及最近一年納稅證明等。
營造業移工的申請主要需具備以下條件:
1. 計畫證明:雇主需向主管工程機關申請計畫證明,確認工程計畫及人力需求。
2. 求才登記:同樣需向就業服務中心辦理求才登記,取得國內求才證明。
3. 合規性檢查:確保工程符合相關法規及安全標準,包括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的合規性。
製造業:
- • 產業級別比例:A+級 (35%)、A級 (25%)、B級 (20%)、C級 (15%)、D級 (10%)。
- • 計算方式:本國勞工人數 × 級別比例 = 可聘外籍移工人數。
- • 增額申請:透過支付附加就業安定費,可增加最多 20% 移工比例 (Extra 案)。
營造業:
- • 一般營造業:可聘用人數 = 本國勞工人數 × 30%。
- • 工程營造業:根據工程金額與工期計算,工期越長、金額越高,可聘人數越多。
雇主資格:
- 畜牧業:需持有有效畜牧場登記證或畜禽飼養登記證。
- 農糧產業:經營蔬菜、花卉、果樹等,生產面積須達特定標準 (例如蔬菜 1 公頃以上)。
文件準備:身分證明、相關登記證影本、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名單等。
1. 小型農場 (10人以下):
核配比例為 1:1。即每聘用 1 名本國勞工,可申請 1 名外籍移工。
(範例:若小農場有 5 名本國勞工,可申請 5 名外籍移工)
2. 農企業及大型農場 (超過10人):
核配比例:可申請外籍移工人數為本國勞工人數的 35%。
(範例:若大農場有 20 名本國勞工,可申請 20 × 35% = 7 名外籍移工)
飯店旅宿 (實習生) 常見問題
來臺實習之外國籍學生,須同時符合:
- 相關科系:旅宿、餐飲、觀光、運動休閒、管理、華語或英語相關科系
- 學校資格:列入教育部公告之外國大專校院參考名冊;未列入者須為當地主管機關或認證機構認可之正式學校
- 至少完成一學期學業
- 年齡與就讀學制相符
- 具中文或英文基本語言能力
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應於實習前,備齊文件向交通部觀光署提出,包括:
- 申請檢核表、申請書、學生基本資料表
- 護照影本、在學證明
- 實習計畫、效益評估、在臺行程表
- 與學校合作證明文件(未列名冊者另需正式學校證明、中文譯本與駐外機構驗證等)
- 旅館營業/登記證影本、核准房間數、附屬設施配置圖與座位數
- 最近一個月勞保局投保人數資料表
非英語系國家之外國籍學生,申請時須檢附:
TOCFL或CEFR測驗入門級(A1)以上證明
實習計畫至少須明確記載:
- 實習內容、實習場所及實習指導人
- 實習者在臺住居所
- 實習起迄時間
- 經費規劃(獎助金、生活津貼、食宿等相關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