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適用外籍看護免評條件 郵寄也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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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記者楊孝慈 2026 年 2 月 9 日報導】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重症家庭申請外籍看護工資格大幅放寬,擴大多元免評資格,減輕家庭負擔。

符合條件的家庭,目前申請方式可採臨櫃或郵寄。 相關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條件多元認定資訊,可至衛生局網站專區(https://health.gov.taipei/News.aspx?n=543E5C5FAF8B5828&sms=E13B8A974C8B2833)查詢。

衛生局說明,重症免評資格放寬新制適用對象共有 9 類:
1. 癌症第四期以上。
2. 醫療診斷載明全癱無法自行下床。
3.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且於6個月內無法改善。
4. 70歲以 上患有血液淋巴腫瘤病症者(符合 8 類病症)。
5. 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項目中度以上。
6. 失智評估量表(CDR) 2 分以上。
7. 未滿80歲經評估認定有全日照護需要。
8. 80歲以上經評估認定有 嚴重依賴照護需要。
9. 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使用長照照顧服務6個月以上。

台北市受理外籍看護工免評案件,可以掛號郵寄或臨櫃方式擇一申請。衛生局提醒,若採郵寄方式辦理,因無法提供正本供查驗,需加附填寫「北市府免評免到現場切結書」。現場申辦若由他人代辦,則要另附委託書。 

臨櫃申請可至市府 1 樓北區聯合服務中心衛生局櫃台;掛號郵寄收件地址為: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西南區 2 樓(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外籍看護申審業務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