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 2025 年 6 月 19 日報導】 長照 3.0 計畫預計於 115 年啟動,衛生福利部 6 月 19 日於行政院會進行「長照 3.0 規劃」專案報告。衛福部表示,現行制度下,聘有外籍看護工的家庭需自費才能使用社區性長照服務,基於促進被照顧人社會參與,未來在核定額度下將放寬使用社區照顧,並擴大夜間等場域外籍中階技術人力進用。
銜接新制 長照給付辦法公告
為順利銜接明年度計畫,衛福部同步公告修 正「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不過相關資源整備需要作業時間,因此會分階段實施, 其中鬆綁外看家庭使用社區式照顧服務預計自 114 年 9 月 1 日起上路。
行政院長卓榮泰聽取報告後表示,今年臺灣已邁入超高齡社會,為因應高齡照顧壓力與人力挑戰,長照 3.0 將於明年上路,將擴大服務對象,持續增加據點及內容,給予家庭照顧者及長照機構更多支持,並結合醫療與社會福利,提升對失能者的照顧。
促進長者社會參與 延緩失能
長照 3.0 以「健康促進」、「醫療照顧整合」、 「積極復能」、「提升機構量能」、「強化家庭支持」、「導入智慧照顧」、「落實安寧善終」及「人力專業發展」等八大目標為策略主軸,包含「社區共融照顧圈」、「醫療長照無縫接軌」、「擴大服務對象」、「強化中重度照顧」、「住院照顧鬥跤手」、「智慧照顧」、 「落實安寧善終」、「充實照顧人力」等特色。 長照司長祝健芳進一步說明,在「社區共融照顧圈」方面,過去聘僱外籍看護工的家庭需要自費,才能使用日照中心、家庭托顧等一對多社區照顧服務模式,未來在原核定額度內, 放寬聘有外看家庭使用社區照顧服務,增加長輩社會參與的機會,延緩失能。
30 至 64 歲失智症盛行率為 1.19%,部分個案合併失能,確實有長照服務需求。祝健芳表示,目前僅 50 歲以上失智症者可使用長照據點的預防性服務,長照 3.0 打破年齡的界線, 49 歲以下只要是失智確診個案,也可使用共照中心,以及參與失智據點中延緩失智、認知促進的活動。
研擬夜間工作進用中階人力
新修正長照給付辦法中,擴大長照給付,納入年輕型失智症者以及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PAC)對象,放寬未滿 50 歲失智症且失能者的申請資格,及早介入提供協助,此項措施將於 1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充實照顧人力」則包含優化照服員勞動條件、擴大外籍中階技術人力進用,以及照顧分級派工等三內容。祝健芳指出,目前僅住宿機構可聘用中階人力,未來會針對夜間照顧以及本國照顧服務員不願服務的場域,研議放寬讓中階人力協助,解決人力的問題,非屬核心照顧的項目,放寬由非長照人員執行,減輕人力負荷。
財源改保險制?需考量正當性
近期有學者專家擔憂長照 3.0 財源,呼籲針對加熱菸課稅、推動長照保險。衛福部次長呂建德強調,目前長照財源採稅收制,累計餘額達到 2 千億元,財源足夠,但未來 4 至 5 年可能會出現交叉。
呂建德表示,就衛福部的立場,當然樂見增加其他的稅種,多多益善;但改採保險制會牽涉到雇主負擔,是否具有正當性還需要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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