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聯移工|罰鍰減免新制上路 逾期停居留自行到案增逾 7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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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記者劉達寬 2026 年 3 月 20 日報導】來臺移工人數持續增加,但失聯情形也隨之上升,人數接近 9.5 萬人,不過近月來失聯人數出現下降。根據內政部最新資料,去年 10 月修改外國人逾期停/居留的減免規範起到重要作用,近期自行到案人數比前一年同期成長 7 成。 

內政部在近期提供立法院的書面報告中指出,去年 10 月 1 日修正發布「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74 條之 1 特殊事由認定及減免處罰標準」,逾期居留或停留的外國人如果在治安機關查獲前自行到案,罰鍰可以減輕 2 分之 1。 

根據移民法 74 條之 1 第 2 項: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或外國人,逾期停留或居留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內政部在報告中指出,去年 10 月到 12 月自行到案的人數總計 6,136 人,相較於 2024 年同期成了超過 70%。 

依修正的減免處罰標準,要符合罰鍰減免資格,除了必須依規繳納罰鍰,也必須配合辦理各項出國事宜,如準備機票等款項、申請返國旅行證件、訂購機票及依限出國等。 另外若是逾期居留未滿 30 天,原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則不適用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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