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聯移工|勞動部籲合法聘用外國人 鼓勵民眾檢舉  檢舉非法雇主、仲介及失聯移工逾3 千件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三月廿六日臺北報導】由於我國申請聘僱外國人有門檻限制,不管產業或是家庭類,雇主在急需用人或是不知情狀況 下,常會誤用失聯移工或是未經許可的外國人,勞動部為鼓勵民眾檢舉非法雇主、非法仲介及外國人,設有獎勵金依查獲人數或案件態樣核發,近 3 年申請檢舉獎勵金共 3,678 件、核發 3,650 萬餘元。 

為鼓勵民眾檢舉不法情事,勞動部勞動力發 展署除設有免付費檢舉專線 0800-000-978 供民眾檢舉外,同時有訂定「民眾檢舉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獎勵金支給要點」,並對於民眾檢舉非法雇主或非法工作外國人而查獲的案件,依查獲人數或案件態樣核發獎勵金。 

近 3 年核發逾 3 千萬元獎勵金  

根據資料,近 3 年民眾檢舉並發給獎勵金件數共計 3,678 件,發給獎勵金總計 3,650 萬餘元, 因此而查獲非法外國人人數共 8,193 人、其中屬於行蹤不明移工有 5,574 人;非法容留或聘僱行蹤不明移工工作之雇主被查獲 2,673 人, 違法仲介計 95 人。 

勞動部表示,設置檢舉獎勵金目的是為了遏阻非法聘僱、非法媒介以降低移工行蹤不明情 形,依獎勵金要點檢舉查獲對象分為非法雇主、 非法仲介及非法工作之外國人而發予不同額度獎勵金,針對非法雇主部分,如容留或聘僱行蹤不明移工,依查獲人數核發獎勵金,1 人 發給 1 萬元;2 至 4 人發給 2 萬元;5 至 7 人發 給 5 萬元;8 至 10 人提高發給 6 萬元;11 人以 上提高發給 7 萬元。另非法媒介部分,如查獲行蹤不明人數 1 人發給 2 萬元;2 至 4 人發給 5 萬元;5 人以上發給 7 萬元。 

至於行蹤不明移工,以查獲行蹤不明移工人 數 1 至 3 人發給 5 千元;4 至 6 人發給 1 萬元; 7 至 9 人發給 1 萬 5,000 元;10 人以上發給 2 萬元。 

外國人在臺工作採許可制  

勞動部提醒,雇主應合法聘用移工,外國人在臺工作採「許可制」,必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雇主掌握「查、核、問」三步驟,在聘僱 前,先「查驗」外國人的居留證及工作許可正本,再「核對」證件與本人身分是否相符,最後再「詢問」外國人是新住民、依親居留、僑外生,還是移工身分,就能避免違反規定而不受罰。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如果雇主是委任人力仲 介公司協助招聘外國人,也必須確認仲介是否為合法登記的公司。 

勞動部強調,雇主若因急於解決眼前缺工問題而貪圖方便,選擇不合法的聘僱方式,將可能因小失大,面臨最高至 75 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