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杲傑呼籲︰改革巴氏量表 開放家庭幫傭 以年齡為申請資格 讓民眾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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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用年齡作為申請外籍看護的依據﹖」針對衛福部日前做作出放寬三類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免評多元管道的會議結論。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榮譽理事長黃杲傑指出,看似是政策放寬,但如果不改變現行申請外籍看護需要巴氏量表的評量機制,依然是「換湯不換藥」,對有需求的民眾來說,還是沒有資格申請。

黃杲傑強調,現在該是大刀闊斧改革巴氏量表機制的時候了。他說,民眾申請外籍看護為什麼一定要用巴氏量表?為什麼不用外籍幫傭?他指出,我們周遭有很多開放外籍幫傭的國家地區如馬來西亞、新加坡、澳門、香港、沙烏地阿拉伯等,都是以年齡為申請資格。根據國人的平均生命統計,男生為76歲,女生為83歲。如果我活到80歲了,想要申請外籍看護,還要開一張巴氏量表證明我需要被照顧,這本身就是荒唐的事。因為依現有體制80歲以上民眾申請外籍看護,還是需要開巴氏量表。

黃杲傑並舉他的兩位親友為例,一個是99歲開不出巴氏量表,因為他還能爬樓梯,所以不符資格。另一位83歲獨居又失智需要人照顧,但巴氏量表分數不符,想要申請也沒辦法。

、「80歲了,還要開什麼證明?還是要等到他自己爬樓梯跌倒以後臥病在床,才能夠申請看護工。」黃杲傑再次強調,「這就是制度上的荒唐!」

他說,需要家庭幫傭的幾十萬,但全臺符合資格申請的只有兩千個。不符申請原因,在於未達現行規定的16點。所以他建議應放寬,只要有6歲以下小孩或有75歲以上老人可以申請,真正讓大家能受惠。

他認為,如果硬是要用「點數」、要「巴氏量表」,她擺明就是家庭幫傭,就是家事服務者,只是個名字叫做「看護」,她來你家真的做看護嗎?她只是一個家事服務者,就類似我家需要一個管家來幫我家庭照顧。

黃杲傑指出,放寬80歲以上不用診斷證明書,政府不用害怕。因為他有需求才會申請,如果沒有病不需人家照顧,那怕是他符合資格,他一樣不會去申請。且申請看護工不是不用錢,雇主要負擔看護工三餐、就業安定費,是有成本的。

最後他並表示,如果政府硬要把所有責任推到巴氏量表,完蛋了,怎麼放寬啊?就是格格不入。所以他建議應開放家庭幫傭,以年齡為申請資格,簡單的事情不要複雜化,才能讓民眾真正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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