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革熱防治|防治登革熱屈公病 臺北市公告防疫措施 各場所如未盡管理責任 最重可罰 30 萬元
為因應登革熱及屈公病防疫需要,臺北市政府公告「防止病媒蚊孳生預防登革熱/屈公病之孳生源清除及防疫措施」,即日起生效,當中規範轄內公、私場所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主動清除所屬場域的積水容器及積水處,如未主動妥善 管理,最高可處 1 萬 5 千元罰鍰。
為因應登革熱及屈公病防疫需要,臺北市政府公告「防止病媒蚊孳生預防登革熱/屈公病之孳生源清除及防疫措施」,即日起生效,當中規範轄內公、私場所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主動清除所屬場域的積水容器及積水處,如未主動妥善 管理,最高可處 1 萬 5 千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