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特定工廠移工資格審查 全數審查完畢 統一員額分配計算 最晚 8 月底前發函
第二波特定工廠申請聘僱移工資格已於 5 月15 日截止,共計收到 963 件申請。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表示,所有案件均已審查完畢,目前正在進行移工員額的分配及核算,若同時符合廠住分離、無死亡職災以及 2 年內無違反就業服 務法第 57 條等三項條件,可優先進行分配, 預計 8 月底前統一發函給申請廠商。
第二波特定工廠申請聘僱移工資格已於 5 月15 日截止,共計收到 963 件申請。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表示,所有案件均已審查完畢,目前正在進行移工員額的分配及核算,若同時符合廠住分離、無死亡職災以及 2 年內無違反就業服 務法第 57 條等三項條件,可優先進行分配, 預計 8 月底前統一發函給申請廠商。
勞動部法規會 18 日審查就服法第 46 條相關子法,包括藍領審查辦法、雇聘辦法與轉換準則等草案,大方向條文沒有變動,僅些微修正部分文字與表格,未來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分流處理,80 歲以上長者只持身分證明文件者,在台灣就業通系統登載求才廣告,求才期間 7 天, 至於重症、一般有醫療或長照服務證明者仍由照管中心受理審查,重症案推介 1 天,其餘一 般案件 7 天,預計 7 月底公告生效。
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許舒博 10 日在會員大會致詞提到,已與勞動部長洪申翰溝通數次,部長承諾一定開放 3K 移工,以及各行各業中階技術人力與護理助理工,對此,勞動部 11 日回應,相關政策仍在規劃,引進也會秉持不影響本國勞工等原則,研議過程勞動部持續與各界交換意見,但不會涉及承諾不承諾的問題。
勞動部近日修正外國人轉換雇主或工作準則申請書表,配合實務,修正營造業雇主應備文件相關文字,針對營造工程雇主持有工程契約書影本及求才證明者,可以第 5 順位承接營造移工,另配合外國人希望工作區域變更,修正外國人同意轉換雇主或工作證明書四國語文版本。
為簡化行政流程並提升便民服務品質,勞保局與內政部合作推動「一站式」便民措施,讓民眾在戶政事務所辦理家屬死亡登記的同時,即可同步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回應民眾「臨、短、急」照顧需求,勞動部 114 年 4 月初開辦「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全國北、中、南、東共有 6 家公益團體提供服務, 已有 2 家試辦單位累積服務時數各自突破 1,000 小時,另為持續推廣辦說明會,有 183 家各級醫院及長照個管單位參加,協助病患家屬作好出院返家陪伴照顧準備。
一般營造業移工額度去年已全數核配,據最新統計,實際引進人數未達 6 成, 勞動部與內政部近期修改相關文件效期, 以促進業者加速引進。至於是否有進一步擴大額度的規劃?國土署表示,增額須綜合考量,將審慎評估需求,適時提案。
特定工廠申請聘僱移工資格認定,第二階段已於 5 月 15 日截止。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統計,截至收件日止,共計收到 963 件,目前已經完成約三分之二。工輔中心目標在 7 月 中旬完成所有案件的審查,再統一進行名額分配。
為簡政便民,勞動部規劃擴大多元免評對象, 將新增「曾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認定,且一年 內增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或中階家庭看護工者」與「不分齡第四期實體癌及不分齡非實體癌」等 4 類對象,初次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不需開立巴氏量表,預計 7 月底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