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仲介|勞動部預告仲介辦法草案 預告期14日 外仲引進移工逾比率人數 首次將停權7日

外籍勞工諮詢專家在會議中講解,專業解答外勞相關問題。.

為源頭控管降低外國人行蹤不明,勞動部預告修正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增列勞動部定期查核外國人力仲介公司之行蹤不明人數及比率,外國人力仲介公司引進外國人行蹤不明逾規定人數及比率,第一次暫停外國人委任辦理申請簽證7日,第二次後以後按次增加暫停代理外國人辦理簽證申請7日,最長以28日為限。

家庭看護工|非因雇主因素轉換 移工應回國重新申請 籲通盤檢討失聯、評估機制 保障弱勢家庭

輪椅上的殘障人士與陪伴者手牽手的溫馨畫面,展現人道關懷與社會包容。.

立委溫玉霞、王鴻薇5月30日舉辦移工問題總體檢公聽會,邀集移工雇主、身心障礙家屬代表、仲介業者及相關領域專家,聚焦巴氏量表、就安費、失聯移工等議題,與政府部門對話。與會雇主及病友代表提到,申請引進時已如實告知被照顧者及家庭狀況,應禁止轉換雇主;若移工入境後非因雇主因素要求轉換,應回母國重新申請,損失不能只由雇主承擔。

外籍移工|移工連續曠職3日失去聯繫勞動部訂認定基準 外國人有聯繫但未告知住宿地點屬「失聯」

輪椅使用者手握輪椅把手,展現國際外勞集團的多元與包容.

為釐清外國人是否發生連續曠職3日失去聯繫之事實,勞動部重新核釋就業服務法第56條第1項、第73條第3 款規定解釋令,並訂定處理原則,勞動部強調,外國人離開工作地及住宿地點後,雖外國人有聯繫,但未明確告知住宿地點、住宿期間及聯繫方式,則認定其屬於「失去聯繫」。

外籍移工|移民法完成協商 逾期居留罰鍰提高5倍 民團發表共同聲明 恐影響失聯自首意願

外國勞工形象,思考中的年輕亞洲女性,在台灣工作或移民,展示多文化工作環境。.

立法院5月12日針對《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法草案進行黨團協商,其中第74-1條提高逾期居、停留罰鍰,折衷為1萬元以上至5萬元。對此台灣人權促進會、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等多個民間團體發表共同聲明,認為罰鍰金額對於移工仍過高,不僅無助於解決失聯問題,甚至影響自首意願。民間團體呼籲,政府應調整目前的移工治理法規與政策,保障合理的勞動權益。

外籍移工|就服法縮短遞補等待期 總統擬5/10公布 自5/12起 符合遞補規定條件即可提出申請

外勞集團宣傳,專業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提供優質外籍勞工合作平台.

針對《就業服務法》第58條修正規定,移工行蹤不明時遞補等待期縮短,家庭看護工1個月、其餘類別是3個月,另家庭看護移工與雇主合意轉換新雇主或工作,經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逾1個月未由新雇主接續聘僱,雇主也可直接申請遞補;據悉,該條文總統將於5月10日公布、5月12日起生效。

外籍移工|移工被迫簽離職單 RBA廠疑涉懷孕歧視 勞團籲建立通報制度 監督資方落實規範

高懸孕肚的孕婦特寫,展現孕期健康與美麗,適合孕婦、產科相關內容的SEO圖片。.

越南移工B君於知名電子大廠擔任作業員,日前告知雇主自己已懷孕,在不了解自身權益的情況下,卻被要求簽署離職書。桃園市群眾協會4月2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該公司宣稱遵守RBA(責任企業聯盟)規範,卻涉及懷孕歧視,除要求企業讓移工復職外,中央及地方亦應調查資方是否蓄意或過失造成移工權益受損,並建立「懷孕通報單」機制,比照職災列案管理,由政府監督雇主是否落實性別平等保障規範,並提供關懷協助。

外籍移工|失聯移工8.3萬人 立院三讀遞補等待期縮短 合意轉換逾一個月未轉出 即可申請遞補

無障礙扶助殘障人士,關懷弱勢群體,展示人文關懷與平等。.

移工失聯已近8.3萬人,尤其看護工失聯近3.2萬人,空窗期成了長照家庭夢魘,立法院21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58條修正規定,未來雇主遇有移工行蹤不明時,產業雇主遞補新移工的等待期由6個月縮短為3個月;家庭看護移工的雇主遞補等待期由3個月縮短為1個月。另家庭看護移工與雇主合意轉換新雇主或工作,經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逾1個月未由新雇主接續聘僱,雇主也可直接申請遞補。

移工仲介|遏止仲介超收費用 勞動部建立專案查察 112年高風險仲介查察 納入薪資補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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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查察仲介機構違法超收費用,勞動部已建立專案查察機制,112年重點查察對象針對高風險仲介,包括經1955申訴超收費用、引進漁工行蹤不明比率過高、受職災移工委任轉換雇主等,以及去年受家庭看護工雇主委任辦理申請薪資補助者,預計今年中進行查處工作。

外籍移工|反移民法修法 民團籲正視結構性問題 批帶頭歧視移工 重罰加深弱勢家庭困境

專業外勞招聘面談及簽約流程的場景圖片.

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在立法院初審階段,其中針對第74條之1提高逾期居停留外國人罰鍰,民間團體點出該法充斥差別待遇、缺乏多元包容及人權保障,呼籲政府應重視導致移工失聯的結構性問題,而非透過提高懲罰失聯移工及雇主來解決,且在理解失聯問題本質前,應維持現有條文,不宜輕率修法。

外籍移工|立院初審通過就服法 失聯移工遞補期縮短 家庭看護工等待1個月其他工作類別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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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2日審查《就業服務法》第58條修正草案,不分朝野立委共有22個修法提案,今天就服法第58條修正案送出委員會,交院會處理,家庭看護工遞補等待期間縮短至1個月、另其他工作類別遞補等待期間縮短至3個月;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經雇主同意轉換雇主或工作,由新雇主接續聘僱,或經勞動部廢聘雇許可逾1個月未由新雇主接續聘僱,原雇主就可提出遞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