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延攬及留用國際人才 移民法鬆綁相關停居留規定
為加強延攬及留用國際人才,移民法鬆綁相關停居 留規定,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放寬外國人持有效簽證或適用以免簽證方式入國者,申請居留證期限由 15 日延長至 30 日,以便利來臺外國人有充足時間尋找住所及熟悉環境。
為加強延攬及留用國際人才,移民法鬆綁相關停居 留規定,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放寬外國人持有效簽證或適用以免簽證方式入國者,申請居留證期限由 15 日延長至 30 日,以便利來臺外國人有充足時間尋找住所及熟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