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移工|內政部訂營建土方車輛追蹤系統規範 三步驟審驗 出入產源、處理端掃條碼
為執行廢清法第 9 條及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第 3 點規定,紀錄營建剩餘土石方 清除機具行車軌跡及即時動向,有效追蹤管制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內政部 18 日訂定「營建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規範」,即日生效。
為執行廢清法第 9 條及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第 3 點規定,紀錄營建剩餘土石方 清除機具行車軌跡及即時動向,有效追蹤管制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內政部 18 日訂定「營建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規範」,即日生效。
一般營造業移工核配約達 9 成,在臺營造移工仍以泰國籍為最大宗,但越南與印尼籍人數成長快速;而印度營造工是否有望在試辦期就來臺,國土署表示配合勞動部辦理。
內政部國土署 112 年 8 月開放一般營造業申請移工,並在 12 月下旬將雇主資格認定函的有效期限,從原先的 90 天延長為 120 天,以比照專案引進營造移工的相關規定,維持一致性。依據相關規定,勞動部近日修改申請招 募許可的相關文件效期,延長為 120 天。
國土署 3 月底公布一般營造業申請移工最新核可人數,目前已核發雇主認定函 1,011 件,已核配名額 12,511 人,尚餘 2,489 名,核配比例約達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