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移工|工輔法初審通過 危險物品未申報將重罰

實驗室科學家手持玻璃器皿進行化學實驗,彰顯現代化專業技術與科研精神。.

為防明揚國際事件再度發生,立法院經濟委員 會 4 月 24 日初審通過工廠管理法第 28 條之 14、第 31 條、第 39 條修正案,未依規定申報危險物品、申報期限或申報不實,未來不再有限期改善空間,罰鍰也從現行的 1 萬元至 5 萬元,大幅提高至 5 萬元至 500 萬元,屆期未改善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