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臺北市分階輔導勞資會議 已設立4.6萬家 僱用20人以上未成立 將規劃專案勞檢
勞動基準法第83條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2條、第18條規定,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議,且勞資會議至少每三個月召開一次,舉凡企業實施變形工時、例假日挪移等措施,均須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今年持續針對20人以上尚未成立勞資會議的事業單位進行清查輔導,累計設立已近4萬6千家,後續將執行專案勞動檢查,督促企業依法成立並召開勞資會議。
勞動基準法第83條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2條、第18條規定,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議,且勞資會議至少每三個月召開一次,舉凡企業實施變形工時、例假日挪移等措施,均須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今年持續針對20人以上尚未成立勞資會議的事業單位進行清查輔導,累計設立已近4萬6千家,後續將執行專案勞動檢查,督促企業依法成立並召開勞資會議。
勞動部指出,截至112年6月中旬止,核發雇主聘僱中階技術人力的許可人數已經正式突破1萬人,另為協助雇主申辦中階技術人力的相關服務,目前已經在籌設「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預定於今年8月份開始提供服務。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6月21日公布今年第三波違反勞動法令名單,共計有294家業者,總裁罰金額逾1,800萬元,其中違反勞動基準法有197家,共罰鍰1,318萬9千元,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67家,其次為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有41家;至於使勞工超時工作,則有36家。另外,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計有3家。
為能滿足許多家庭對家事移工的僱用需求,並避免來臺後衍生各種勞雇糾紛或社會問題,勞動部112年擇定桃園及高雄兩處國際機場附近,成立「移工一站式服務中心」,試辦新聘家事移工入境3天2夜講習活動,截至5月底已突破2萬人服務量,其中8成5是印尼籍。
依規定,雇主應於外國人入國後3日內辦理「入國健檢」,以及聘僱許可生效日起,工作滿6個月、18個月及30個月之日前後30日內,辦理「定期健檢」,轉換雇主超過1年未接受健檢,亦須辦理「補充健檢」,但實務上常有雇主一時疏忽,未留意健檢期限而受罰。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提醒,違反健檢相關規定,將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私立就服機構如未善盡受任事務致雇主違規,也會受到連帶處分。
目前的家事移工不受勞動基準法保障,面臨長工時、低工資、沒休假的勞動環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6月18日於台北車站發動快閃活動,呼籲儘速訂定家事服務法,提升家事移工的勞動條件。
為加強雇主對移工管理制度的了解,並提升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服務辦理業務的專業能力,桃園市政府勞動局今年度辦理僱用外國人法令宣導會,將從7月起至9月上旬陸續進行,其中私立就服機構共規劃四場次,分別於7月5日及6日、8月1日及2日辦理,即日起受理網路報名。
美國國務院於15日公布2023年全球防制人口販運評比結果,我國連續14年在全球180多國及地區評比中名列「第1級」國家。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針對美方及民間團體關注的外籍漁工勞動權益問題,行政院高度重視並積極處理,透過「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整合跨部會資源,推動跨國執法合作,加強打擊人口販運,落實被害人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