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評鑑|112 年仲介實地評鑑結束 1,115 家受評 3 家仲介拒評 初評成績擬 9 月底寄送
113 年執行 112 年度仲介實地評鑑已結束,評鑑家數包含分公司共有 1,115 家,預計 9 月底會寄發初評成績單,若對成績有疑義則須於函 到 14 日內提出申訴;另今年拒絕評鑑家數有 3 家,仲介業者表明未來將不再從事仲介業務, 因此仲介業務僅可經營至仲介許可證到期。
113 年執行 112 年度仲介實地評鑑已結束,評鑑家數包含分公司共有 1,115 家,預計 9 月底會寄發初評成績單,若對成績有疑義則須於函 到 14 日內提出申訴;另今年拒絕評鑑家數有 3 家,仲介業者表明未來將不再從事仲介業務, 因此仲介業務僅可經營至仲介許可證到期。
人力仲介業須於 113 年 9 月 20 日 24 時前線上填寫完 畢「人力仲介業者個資保護管理措施自評表」,自評表依公司現況填寫,勞動部表示,針對未 上網填寫者,預計 10 月 1 日會發函催告,給予一段時間補填寫,若仍未依限填寫交付,預計 10 月 16 日起由地方政府進行實地檢查。
勞動部執行 113 年人力仲介業個人資料保護行政檢查計畫,已發函通知業者上網填寫「人力仲介業者個資保護管理措施自評表」,上網填寫僅 5 成, 勞動部提醒,業者須於 113 年 9 月 20 日 24 時前線上填寫完畢送出,若催告仍未依限填寫交付, 將由地方政府進行實地檢查。
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公告 9 月份休假日,其中 9 月 17 日因適逢中秋節,該處當日放假一日。星期日服務(Sunday Service)時段則訂於 9 月 1 日、15 日兩天進行,提供菲律賓國民自行洽辦相關業務。
10 月份預計有 18 家台灣仲介的泰國互貿資格將屆滿,應儘速完成展延申請,始可繼續辦理引進泰勞業務。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勞工處提醒,符合申請展延的業者,應依規定於互貿認可期限屆滿前 30 日至 90 日內,向該 處完成申請展延驗證手續,再將驗證完畢的文件整份原封不動交由泰國仲介,送至泰國勞工部就業廳完成申請續予認可的最後流程。逾期申請者或不符申請規定經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應重新檢附相關文件,辦理初次認可。
為加強事業單位對移工聘僱管理法令的了解,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9 月 10 日辦理聘僱外國人法令研習,對象為製造業、營造業及聘僱外國專門技術人員的事業單位,邀請勞動力發展署說明就業服務法及相關法令,並由勞動局就勞動 基準法各項規範解說。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被提名人徐瑞希日前透過臉書發文,直指有不肖臺灣仲介在移工來源國設立貸款公司,對赴臺工作的移工放款, 指涉合法業者涉及國際勞工組織(ILO)所謂「債務綑綁」(Debt bondage)行為。 對此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公會全國聯合會發出聲明,有關案件與相關人員已於 2010 年 經高等法院判決無罪定讞,針對此案件實際情況,全聯會不予評論。至於所指,臺灣若有不肖仲介業者與國外業者互相勾結,高利放貸給移工,以債務綑綁、強迫移工勞動的情事,全聯會亦予強烈譴責。
人力仲介業者不分規模大小,皆應遵守人力仲介業個資安維辦法相關規定。勞動部表示,近日啟動人仲業個資保護行政檢查計畫,本周已發 函通知各公司先自行上網填寫「人力仲介業者個資保護管理措施自評表」,自評表依公司現況填寫,須於 113 年 9 月 20 日 24 時前線上填寫完畢送出,自評表催告仍未依限填寫交付, 或自評結果有多項違失,將擇期由地方政府進行實地檢查。
為提升移工爭議協調會議品質,新北市政府勞工 局自 112 年 7 月起,引入專業協調人主持協調 會,施行迄今已滿 1 年。勞工局表示,期間共 召開協調會議 244 場次,主要爭議事項以契約終止、工作管理與工資為主。透過熟悉勞資爭 議處理法及具有相關法律背景的協調人主持會議,搭配翻譯人員協助語言溝通,能夠更專注於爭點解決,爭議處理過程得以更為清晰流暢,雇主及外國人多給予正面回應。
9 月起有 16 家臺灣仲介公司,其泰國互 貿資格即將陸續屆滿。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提醒,辦理展延互貿申請時,最遲應於認可期限屆滿前30 日內,先向該處完成申請展延驗證手續,再將驗畢文件整份原封不動交由泰國仲介送達泰國勞工部就業廳,才算完成最後流程。逾期申請或不符規 定經限期仍未補正,則須重新辦理初次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