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配合法規 勞動部修正 133 份申請書表 被看護者屬一般案件 審核天數「依序審查」
配合藍領審查辦法、雇聘辦法與轉換準則等法規修正,勞動部同步修正雇聘辦法與轉換準則部分申請書表共 133 份,將於 8 月 1 日生效, 並當天在申審系統上架;另也修正受理聘僱外國人申請案審核天數,線上申請 7 天、紙本申 請 12 天,至於被看護者屬於一般失能及依賴 照護需要程度者,申請案「依序審查」,不受 前項規定審核天數之限制。
配合藍領審查辦法、雇聘辦法與轉換準則等法規修正,勞動部同步修正雇聘辦法與轉換準則部分申請書表共 133 份,將於 8 月 1 日生效, 並當天在申審系統上架;另也修正受理聘僱外國人申請案審核天數,線上申請 7 天、紙本申 請 12 天,至於被看護者屬於一般失能及依賴 照護需要程度者,申請案「依序審查」,不受 前項規定審核天數之限制。
針對立法院可能於 24 日晚上通過「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修正案,讓 80 歲以上長者及家屬,免評巴氏量表即可申請外籍看護,省去開量表的開銷與就醫往返的奔波,社團法人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以下簡稱失能雇主協會)表達支持,認為此政策能有效簡化流程,減輕家庭負擔,實現真正的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