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移工|33 家臺灣仲介 泰國互貿 7 月屆滿 許可證展延不受影響 資料異動須報備
7 月份預計有 33 家臺灣仲介公司的泰國互貿資格屆滿,須辦理展延申請後,始可繼續從事引進泰勞業務。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勞工處提醒,符合條件的業者,應於原認可期限屆滿前 30 日至 90 日內,向勞工處申請驗證展延互貿文件,並完整送達泰國勞工部就業廳完成續予認可的最後流程,避免太早或過晚申請。 新成立、逾期或少於 30 天辦理展延登記者,一律採初次認可程序辦理,原則上泰國端收件後,約 2 週至 1 個月內公布審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