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看護工|非因雇主因素轉換 移工應回國重新申請 籲通盤檢討失聯、評估機制 保障弱勢家庭

家庭看護工|非因雇主因素轉換 移工應回國重新申請 籲通盤檢討失聯、評估機制 保障弱勢家庭示意圖

立委溫玉霞、王鴻薇5月30日舉辦移工問題總體檢公聽會,邀集移工雇主、身心障礙家屬代表、仲介業者及相關領域專家,聚焦巴氏量表、就安費、失聯移工等議題,與政府部門對話。與會雇主及病友代表提到,申請引進時已如實告知被照顧者及家庭狀況,應禁止轉換雇主;若移工入境後非因雇主因素要求轉換,應回母國重新申請,損失不能只由雇主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