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移工|18 家臺灣仲介 泰國互貿 5 月起屆滿 互貿有效期間 英文名稱異動應辦報備
5 月份預計有 18 家臺灣仲介的泰國互貿資格將陸續屆滿,應儘速完成展延申請,始可繼續辦理引進泰勞業務。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勞工處提醒,符合申請展延的業者,應依規定於互貿認可期限屆滿前 30 日至 90 日內,向駐臺泰國勞工處完成申請展延驗證手續,再將驗證完畢的文件整份原封不動交由泰國仲介,送至泰國勞工部就業廳完成申請續予認可的最後流程。逾期申請者或不符申請規定經限期補正, 屆期未補正者, 應重新檢附相關文件,辦理初次認可 。申請書及保證書,可至 https://goo.gl/Da1MRA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