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精神、心智障礙等增聘第二位家看 立委要求研議

外籍看護|精神、心智障礙等增聘第二位家看 立委要求研議示意圖

現行規定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記載為植物人以及 巴氏量表評為零分,可以增加聘僱第二名外籍家庭看護工,立委指出,精神、心智功能障礙者等病患在家也有全時照護需求,需要人力輪流照護,現行法規無法滿足特殊家庭迫切需求,要 求勞動部三個月內將研議結果送至衛環委員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代理署長陳世昌表示,遵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