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移工續聘轉換 仲介不得違法收費
隨著移工在台人數穩定增長,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特別提醒,任何以續聘或轉換工作為由,向移工收取費用的行為均屬違法。無論費用是否返還,違法收費的仲介機構將依法處以10倍至20倍的罰鍰,並可能面臨1年以下的停業處分,或許可證到期後不予換發。勞青處提醒所有仲介機構應確實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以免遭受處罰。
隨著移工在台人數穩定增長,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特別提醒,任何以續聘或轉換工作為由,向移工收取費用的行為均屬違法。無論費用是否返還,違法收費的仲介機構將依法處以10倍至20倍的罰鍰,並可能面臨1年以下的停業處分,或許可證到期後不予換發。勞青處提醒所有仲介機構應確實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以免遭受處罰。
配合藍領審查標準新增外國人得受聘僱從事廢棄物處理及資源物回收處理工作、中階護佐以及畢業僑外生專案核定工作,勞動部 7 日預告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 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 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若對公告內容有意見或修正建議, 可於公報隔日起 14 日內(4 月 21 日)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