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業移工|一般營造業移工實際引進未達 6 成 是否再增額?國土署表示審慎評估
一般營造業移工額度去年已全數核配,據最新統計,實際引進人數未達 6 成, 勞動部與內政部近期修改相關文件效期, 以促進業者加速引進。至於是否有進一步擴大額度的規劃?國土署表示,增額須綜合考量,將審慎評估需求,適時提案。
一般營造業移工額度去年已全數核配,據最新統計,實際引進人數未達 6 成, 勞動部與內政部近期修改相關文件效期, 以促進業者加速引進。至於是否有進一步擴大額度的規劃?國土署表示,增額須綜合考量,將審慎評估需求,適時提案。
特定工廠申請聘僱移工資格認定,第二階段已於 5 月 15 日截止。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統計,截至收件日止,共計收到 963 件,目前已經完成約三分之二。工輔中心目標在 7 月 中旬完成所有案件的審查,再統一進行名額分配。
為簡政便民,勞動部規劃擴大多元免評對象, 將新增「曾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認定,且一年 內增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或中階家庭看護工者」與「不分齡第四期實體癌及不分齡非實體癌」等 4 類對象,初次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不需開立巴氏量表,預計 7 月底公告實施。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修正「移工罹患傳染病之處置問答輯」,明定移工確診肺結核或結核性肋膜炎未治療,或經確診為多重抗藥性結核 病,返國治療後應取得藥物明細、影像學檢查以及痰液檢查結果等三項資料,始可解除入國管制。罹患阿米巴性痢疾個案經廢止聘僱許可,則應取得治療證明,才能申請再次來臺工作。 疾管署近期在問答輯中明定移工申請解除入國管制所應檢附的醫療文件,將規範明確化。
環境部 5 月中旬開放回收業等 3 類業者可申請移工雇主資格認定,業者申請情況踴躍,資源循環署收件後已盡速協助審查,合格者發給雇主資格認定函,循環署也提醒業者申請前確認其是否符合此次開放資格、避免重複送件。
為讓長輩及被照護者在家中獲得更專業、細緻的照護,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宣布,今年推出「照顧技巧升級」,提供設籍臺北市、聘有外籍看護工的家庭免費「到宅訓練」服務。重建處表示,今年將特別加強失智症照護以及協助建立穩定、和諧勞雇關係,預計服務 500 個家庭,只要是臺北市內合法聘僱外籍看護工的家庭均可提出申請。
交通部觀光署日前宣布,下半年將有條件開放旅宿業移工,引發各界議論,多位立 委也提出質詢;勞動部長洪申翰強調,跨國勞動力政策是由勞動部主政,服務業或 旅宿業在勞動條件上,與製造業有不同之 處,因此需要更多面向來思考,但會以對本國人加薪有幫助,兼顧產業勞動力與留 才,目前還在評估中,沒有時程,確定後會跟社會各界報告。
被看護者年滿 80 歲以上,或為 70 歲以上癌症二 期以上患者,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得免附巴氏量表,勞動部目前正積極研擬實施配套措施,規劃設定「資格表」,將病症依輕、重分類, 重症家庭可優先審查,不會因申請案件遽增而被耽擱,輕症則依序審核。
勞資會議是企業內部非常重要的溝通平台,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已針對事業單位進行專案催設輔導,鎖定 30 人以上的事業單位,主動發函提醒相關規範,並於後續追蹤辦理進度。目前尚有約 1 成無成立紀錄,透過各項計畫,目標將成利率提高到 95%。該局並將勞資會議納為勞檢項目,提醒有加班、引進移工需求的事業單位依規定辦理,避免受罰。
環境部 19 日發布審查廢棄物及資源物回收處理工作申請移工的雇主資格認定作 業要點,同時也針對作業要點草案預告期 間蒐集的意見與疑問,彙整了一份常見問答集。除說明小型回收業者的適用規定, 也提供尚未開放的再利用機構相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