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仲介|移工入工會遭仲介介入 民團指涉違法 呼籲將移工仲介納工會法雇主規範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多個團體 12 日赴勞動部陳請,要求將「移工仲介」 納入《工會法》第 35 條所稱「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範圍,防仲介干涉移工加入工會;勞動部回應,該案已由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審理中,若認定違法,將依《工會 法》第 45 條規定,對雇主處以罰鍰。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多個團體 12 日赴勞動部陳請,要求將「移工仲介」 納入《工會法》第 35 條所稱「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範圍,防仲介干涉移工加入工會;勞動部回應,該案已由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審理中,若認定違法,將依《工會 法》第 45 條規定,對雇主處以罰鍰。
為改善農業季節性缺工問題,目前的外展農務服務模式下,可由農、漁會及相關團體擔任外展機構申請聘僱移工,指派至有人力需求的場域提供服務。
推動循環經濟為行政院核定重點政策,資源化產業為其中關鍵供應鏈,而依現行藍領移工審查標準,無工廠登記證的廢棄物回收、處理業雖符合3K特性,卻未能納入關聯行業,因此環境部近日向勞動部提案,擬開放相關業者可聘僱移工,也獲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會議同意。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副署長林健三表示,將修訂審查辦法以確認業者無須設置工廠,預估明年 3 月開始接受申請。
今年的農曆春節假期長達10天,嘉義縣政府呼籲,移工的雇主及仲介公司,應提供移工適當休閒娛樂規畫,加強對移工的生活自主管理並掌握動向,不得在外非法打工、不得酒後駕車,確實宣導相關法令事項,避免移工違反規定影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