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業|特定工廠聯合說明會桃園場 4/11 進行

外國技術工人在工廠內進行操作與討論,展示專業技能與合作精神。.

為使特定工廠業者更了解各項輔導資源並善加運用,以利儘速完成合法化,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及工商輔導中心 4 月 11 日(週五)將於桃園市辦理聯合說明會,當天下午 2 時將於桃園會展中心 G02 廳(桃園市中壢區領航北路一段 99 號)進行,參與的業者可於 4 月 9 日前至 https://reurl.cc/r3N23Z 報名。

健保|健保投保單位資料異動 應於 15 日內變更

專注討論的兩位女性外勞,展現專業合作氛圍。.

依健保法規定,投保單位之名稱、負責人、登記營業 地址或通訊地址有異動時,應於 15 日內向健保署申報變更手續。健保署提醒,投保單位可利 用網路系統修正基本資料,無需臨櫃辦理,確保繳款通知不漏接。

勞保|勞保局 e 化服務系統擴大服務對象  即日起 申請新投保不限工商憑證單位

專業外勞管理,21世紀全球外勞集團提供優質人力資源服務.

為提升數位服務,勞保局 e 化服務系統擴大服務對象!即日起,除已取得工商憑證的單位外,擴大開放持政府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或醫事憑證,且有統一編號或扣繳單位編號的單位,也可以線上申請成立勞(就、災)保新投保單位, 省下郵寄文件、親赴辦理的時間。 

技能檢定|39 職類學科有外語輔助 移工、外籍生等可申請

多元國際工作者女性討論外勞議題,展現21世紀全球外勞集團的多元包容性。.

自 114 年起,勞動部技能檢定已有 39 種職類學科試題有加列印尼語、越南語、泰國語及菲律賓(以英文)等四種語言外語輔助,移工、新住民及來臺工作外國人以及取得工作許可的僑外生,參加勞動部全國技能定於報名時可申請部分職類學科測試試題協助服務。 

優秀移工選拔|臺北市優秀移工選拔 6/23 前受理推薦  調整各指標配分 參與社會公益可加分

繁忙的外籍勞工集團合影,展現多元文化與團隊合作精神,提升台灣國際勞動力形象。.

為肯定移工對臺灣產業及社福工作的貢獻,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114 年度優秀移工選拔,即 日起至 6 月 23 日(週一)受理推薦。凡在臺北市轄內合法工作,在本國累積服務年資達一 年以上,且無任何違反法令的不良紀錄,可由雇主、仲介公司或民間團體推薦參選,所有業別合計共選出 12 名,於下半年舉辦的表揚活動中頒獎,另有 3 個鼓勵獎項。

製造業|水污費新費率上路 估 2,200 家製造業受影響

外勞集團水資源管理系統, 21世紀全球外勞集團SEO最佳圖像素材.

環境部 31 日修正發布「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調整有害健康物質費率,將氨氮、鋅及錫納入收費項目, 並新增能資源化抵減措施。2,200 家工業區或科學園區下水道系統、晶圓半導體製造業、 發電廠、印刷電路板製造業及電鍍業等行業受影響,開徵後首年 9 成收費對象增加費額低於 2 萬元。 

外籍移工|首部新創企業白皮書發布 小企業居多  截至去年約 9,500 家 14%聘有外籍人員

外國技術工人在工廠內進行操作與討論,展示專業技能與合作精神。.

經濟部首次發布《2024 年新創企業白皮書》,資料顯示,截至 2024 年底國內新創企業逾 9,500 家,涵蓋健康醫療、媒體與娛樂、食品餐飲、消費產品、 軟硬體製造及應用等多元領域,營運 8 年以上約 佔 46%。人力運用方面,近六成受訪對象正職員工人數在 5 人以下,規模普遍不大。外籍員工人力運用,有 13.64%的新創企業目前聘有外籍員工,依序來自馬來西亞、中國大陸及美國。 依據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FINDIT新創企 業資料庫,截至2024年底,新創企業的主要應用領域,前六大分別為為「健康醫療」813 家、「媒體與娛樂」695 家、「食品與餐飲」685 家、「消費產品」671 家、「其他硬體」591家,以及數位應用(軟體)531 家。工業製造(如:工業自動化、材料、金屬加工、紡織、機械)則有502 家。 

僑外生|將開放畢業僑外生當貨車助理、理貨  業者:技能要求低 曾建議開放移工

駕駛座內部車內環境,展示21世紀全球外勞集團的專業外勞服務聯繫。.

勞動部 27 日預告修正藍領審查標準, 此次修正新增 6 種畢業僑外生可從事的專案核定工作,其中也包括客貨運、倉儲等物流運輸類工作;業者表示,除了駕駛缺 人,不同的業別對於隨車助理、倉儲理貨人員也都有需求,業界會希望引進藍領移工投入相關工作,但尊重也樂見政府留用僑外生政策,待法規正式上路後再討論相關培訓規劃。

法規|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 勞動部預告  強化雇主責任 聘 10 人應設申訴管道

專業人力資源諮詢,促進國際勞動力媒合與就業服務.

近期國內頻傳職場霸凌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勞工權益問題。勞動部強調,職場霸凌防治著重於前端「預防」,因此於職業安全衛生法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強化雇主防治責任,聘用勞 工 10 人以上應設申訴管道,聘用勞工 30 人以 上應訂定職場霸凌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規範, 並公開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