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移工小額匯兌年度上限 提高至 50 萬元 增訂負責人具備相關領域專業 即日生效
考量移工年度薪資已接近所規定的海外年度累計匯款金額上限,金管會 12 月 4 日公告修正「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管理辦法」,由 40 萬元調高至 50 萬元,以符合中階技術人力薪資匯款需求。考量目前經許可的移工匯兌業 者係以就業服務業為發展基礎,此次也增訂移工匯兌公司負責人資格條件,必須具有銀行、電子支付機構、金融科技或就業服務等專業,以促進業務健全發展。相關規定自即日起生效。
考量移工年度薪資已接近所規定的海外年度累計匯款金額上限,金管會 12 月 4 日公告修正「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管理辦法」,由 40 萬元調高至 50 萬元,以符合中階技術人力薪資匯款需求。考量目前經許可的移工匯兌業 者係以就業服務業為發展基礎,此次也增訂移工匯兌公司負責人資格條件,必須具有銀行、電子支付機構、金融科技或就業服務等專業,以促進業務健全發展。相關規定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