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宿僑外生|薪資達每月 3.5 萬元 免除訓練資格  旅宿僑外生上限 3 成 雇主須有勞保證號

旅宿僑外生|薪資達每月 3.5 萬元 免除訓練資格  旅宿僑外生上限 3 成 雇主須有勞保證號示意圖

勞動部 7 日預告藍領審查標準草案,副學士以上畢業僑外生在台從事旅宿服務工作資格,除學歷外並須取得交通部觀光署或教育部認可之 80 小時訓練或實習證明或切結書,初聘每月薪資不低於 3 萬元,若雇主願意給予每月薪資不低 於 3.5 萬元,則可以免除訓練資格;旅宿僑外 生名額上限不得超過員工人數的 3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