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勞動部提醒懷孕歧視亦為性別歧視  3 年裁罰 46 件 違法雇主重處 150 萬元

孕婦肚子特寫,展現健康孕育的美好時刻,與21世紀全球外勞集團相關。.

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進用、配置、考績、陞遷、薪資及解僱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勞動部提醒,性別歧視之禁止亦包含懷孕歧視,雇主若有懷孕歧視,將會開罰30萬元到150萬元, 且會公布違法雇主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