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80 歲持身分證申請外看 刊登求才 7 天 重症聘外看選國內承接 給予第一順位
勞動部 3 日預告藍領審查辦法、雇聘辦法與轉換準則等三個子法草案,未來 80 歲以上長 者只持身分證明文件者,將須先以合理勞動條件於台灣就業通系統登載求才廣告,求才期間 7 天,招募不到才得以申請移工,另在國內承接轉換時,重症家庭設為第一位優先順位承接。
勞動部 3 日預告藍領審查辦法、雇聘辦法與轉換準則等三個子法草案,未來 80 歲以上長 者只持身分證明文件者,將須先以合理勞動條件於台灣就業通系統登載求才廣告,求才期間 7 天,招募不到才得以申請移工,另在國內承接轉換時,重症家庭設為第一位優先順位承接。
針對 80 歲以上與 70 歲以上癌症二期免巴氏量表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雖總統已於 1 月公告,但勞動部擔心移工棄重就輕,目前正在規劃相關配套措施,勞動部表示,近期將會邀衛福部、 醫師團體等討論,輕、重症如何分流。
勞動部於去年放寬僱用家庭看護移工的認定對象與標準,但民間仍期待政府能在移工政策上鬆綁,提供更便利的申請制度,多位立委更要求勞動部就相關問題檢討改善,回應產業人力缺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