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移工被迫簽離職單 RBA廠疑涉懷孕歧視 勞團籲建立通報制度 監督資方落實規範
越南移工B君於知名電子大廠擔任作業員,日前告知雇主自己已懷孕,在不了解自身權益的情況下,卻被要求簽署離職書。桃園市群眾協會4月2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該公司宣稱遵守RBA(責任企業聯盟)規範,卻涉及懷孕歧視,除要求企業讓移工復職外,中央及地方亦應調查資方是否蓄意或過失造成移工權益受損,並建立「懷孕通報單」機制,比照職災列案管理,由政府監督雇主是否落實性別平等保障規範,並提供關懷協助。
越南移工B君於知名電子大廠擔任作業員,日前告知雇主自己已懷孕,在不了解自身權益的情況下,卻被要求簽署離職書。桃園市群眾協會4月2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該公司宣稱遵守RBA(責任企業聯盟)規範,卻涉及懷孕歧視,除要求企業讓移工復職外,中央及地方亦應調查資方是否蓄意或過失造成移工權益受損,並建立「懷孕通報單」機制,比照職災列案管理,由政府監督雇主是否落實性別平等保障規範,並提供關懷協助。
移工失聯已近8.3萬人,尤其看護工失聯近3.2萬人,空窗期成了長照家庭夢魘,立法院21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58條修正規定,未來雇主遇有移工行蹤不明時,產業雇主遞補新移工的等待期由6個月縮短為3個月;家庭看護移工的雇主遞補等待期由3個月縮短為1個月。另家庭看護移工與雇主合意轉換新雇主或工作,經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逾1個月未由新雇主接續聘僱,雇主也可直接申請遞補。
為加強查察仲介機構違法超收費用,勞動部已建立專案查察機制,112年重點查察對象針對高風險仲介,包括經1955申訴超收費用、引進漁工行蹤不明比率過高、受職災移工委任轉換雇主等,以及去年受家庭看護工雇主委任辦理申請薪資補助者,預計今年中進行查處工作。
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在立法院初審階段,其中針對第74條之1提高逾期居停留外國人罰鍰,民間團體點出該法充斥差別待遇、缺乏多元包容及人權保障,呼籲政府應重視導致移工失聯的結構性問題,而非透過提高懲罰失聯移工及雇主來解決,且在理解失聯問題本質前,應維持現有條文,不宜輕率修法。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2日審查《就業服務法》第58條修正草案,不分朝野立委共有22個修法提案,今天就服法第58條修正案送出委員會,交院會處理,家庭看護工遞補等待期間縮短至1個月、另其他工作類別遞補等待期間縮短至3個月;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經雇主同意轉換雇主或工作,由新雇主接續聘僱,或經勞動部廢聘雇許可逾1個月未由新雇主接續聘僱,原雇主就可提出遞補申請。
台灣西部海岸出現多名浮屍,截至目前為止已來到20具,其中有7具屬於越南籍,檢警懷疑跟偷渡案件有關,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31日上午舉行「從浮屍案抽絲剝繭我國非法移工問題」記者會,此事件顯見台灣人口販賣問題嚴重,而近日《入出國及移民法》正在立法審議中,政院版提高失聯移工的罰鍰,可能反而讓情況惡化,呼籲政府簡化合法聘僱流程,同時改善移工的勞動權益。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月20日繼續審查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第74條之1提高外來人口逾期居、停留罰鍰處分,多位立委有疑慮,認為重罰只是治標不治本,無法從根本解決移工失聯問題,甚至可能因罰鍰提高更不願主動投案。也有立委表示,應重罰的是從事不法活動者,而非僅逾期居留。由於意見分歧,該條文保留待後續討論。
部份移工因仲介疏於辦理居留展延而被遣返,立委洪申翰表示,勞動力發展署、移民署應加速系統介接,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內政部長林右昌回應,標案已完成發包,會跟勞動部一起努力加快進度,預計8月修改系統。邱顯智則提到,要改善失聯移工問題應從制度面思考,只是查緝、重罰恐背離國際潮流,在移民法修法過程中必須謹慎。
為因應疫情趨緩並協助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儘速返國,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臺北市專勤隊及臺北市服務站提升「擴大自行到案專案」便民性,即日起在臺北市服務站1樓設立「一站式」受理櫃檯,逾期外來人口可於一天內完成受理及裁罰等相關行政程序,不需專勤隊與服務站兩邊跑。
失聯移工人數已破8萬人,內政部移民署即日起推動「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專案實施期間為期5個月、至6月30日止,專案期間「自行到案」者,「從寬」論處,採取免收容、繳最低逾期罰鍰2千元,並且不管制禁止入國期間等措施;不過,失聯移工自行到案後,依法不得再來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