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移工失聯當日通知協尋 滿三日仍須通報雇主負管理責任 須留存排班表及聯繫紀錄
就業服務法第56條規定,受聘僱外國人有連續3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雇主應於3日內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但外國人只要有失聯跡證,雇主即可通知相關機關執行協尋。需留意的是,雇主雖於未滿3日時已至網路平台登錄,移工曠職期間期滿後,仍須辦理法定通報。此外,移工失聯未滿3日期間,雇主仍負有管理及照顧責任,需有嘗試聯繫外國人的紀錄,才能做實質失聯認定。
就業服務法第56條規定,受聘僱外國人有連續3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雇主應於3日內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但外國人只要有失聯跡證,雇主即可通知相關機關執行協尋。需留意的是,雇主雖於未滿3日時已至網路平台登錄,移工曠職期間期滿後,仍須辦理法定通報。此外,移工失聯未滿3日期間,雇主仍負有管理及照顧責任,需有嘗試聯繫外國人的紀錄,才能做實質失聯認定。
立委溫玉霞 7 日在立院總質詢指出,日前有召開公聽會,重症失能的雇主提出訴求希望政府允許免繳就業安定費每月 2 千元,讓他們可以給外籍 看護加薪以維持穩定的看護人力;對此,勞動部長許銘春回應,不反對針對重症失能者減免每 月 2 千元就安費,目前已由幕僚單位在研議。
在台移工失聯人數已達 8.5 萬餘人,為遏止移工 入境就行蹤不明,增加仲介選任與輔導責任, 勞動部將研議修正仲介辦法,以移工入國時間點區分國外仲介與國內仲介責任,將規劃移工入國一個月之內行蹤不明課國外仲介責任,入國後二至三個月之內行蹤不明則課國內仲介責任。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 20 日提出移工政 策,他表示將建置農業缺工人力平台、有條件放寬旅宿業與物流業聘移工,以及「特赦」失聯移工限期投案,盼台灣產業不缺工,治安少死角。
截至 112 年 8 月底止,在臺移工共計 74.5 萬 人,失聯移工滯臺累計 8.4 萬人,以製造業 失聯人數最多,其次是看護工;勞動部勞動 力發展署長蔡孟良在立院報告提出預防移工 失聯措施,配合政策鬆綁引導雇主合法申請 移工,落實雇主選工及聘雇管理,同時研議 建立外國仲介保證機制,課予外國仲介應負 擔遣返及收容等連帶責任。
高齡化、少子女化的趨勢下,臺灣在 2030 年勞動 市場將面臨 40 萬的人力缺口。國發會 10 月 2 日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立委邱志偉呼籲放寬僑外生永久居留資格,並已提案 修法,盼這個會期儘速排審通過。國發會主委 龔明鑫表示,已收到相關建議,方向上會支持。
為了因應總統參選人侯友宜提出的長照政策 四大主張,研擬出 3 種修法方向,國民黨立 委溫玉霞 15 日舉辦「移工問題總體檢」公聽 會,邀集多名同黨立委、衛福部、勞動部、 醫師、雇主等各方代表,探討我國到底需要 一個什麼樣的長照制度以及移工政策。
為源頭控管降低外國人行蹤不明,勞動部增列定期 查核機制,外國人力仲介公司引進外國人行蹤 不明逾規定人數及比率,第一次暫停接受外國 人委任辦理申請簽證 7 日,第二次後以後按次 增加 7 日,最長以 28 日為限;該規定 112 年 12 月 26 日生效。
由 於 COVID-19 疫情席捲全世界,國際航班停航 或大量減班,導致外來人口滯留我國,另 112 年初失聯移工破 8 萬人,移民署 2 月再度推動「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 案」,已於 6 月底結束,這期間,移民署查處 失聯移工 1.4 萬餘人。
立委吳怡玎7月20日舉辦「開放家事移工引進,以提高婦女勞動參與率和因應高齡少子化問題化」公聽會,仲介業者呼籲放寬申請外籍家庭幫傭條件,只要有4歲以下小孩就該開放申請,讓國人不必為了照顧而離開職場,中華民國脊隨損傷者聯合會總顧問施雍穆認為,外籍看護及幫傭的工作內容有高度重疊性,建議可以統一正名為家事服務員,勞動部及國發會均認為可以進一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