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新增多元陪伴照顧計畫 配合修正法令、書表
配合新增「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勞動 部修正相關法規、令釋、文件效期以及雇主申請書表等,其中雇主辦理國內招募「多元陪伴照 顧工作」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訂為 3 萬 3,832 元,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多元陪伴照顧工作, 每人每月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新臺幣 2 千元。
配合新增「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勞動 部修正相關法規、令釋、文件效期以及雇主申請書表等,其中雇主辦理國內招募「多元陪伴照 顧工作」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訂為 3 萬 3,832 元,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多元陪伴照顧工作, 每人每月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新臺幣 2 千元。
為簡政便民,勞動部預告修正簡化外國人轉換雇主或工作登記程序,勞雇雙方合意廢聘轉出時, 資訊系統將自動登載外國人轉出相關資訊,仲介或雇主不需親至公立就服機構辦理轉出手續;另配合審查標準預告新增多元陪伴照顧工作者,將多元陪伴照顧工作者與看護工及家庭幫傭視為同一工作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