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外籍看護制度僵化 亟待與時俱進
現行就業服務法將「看護」及「幫傭」分流管理, 不過仲介業者觀察,這項制度實施至今已超過 20 年,家庭結構早已不同,多數家庭實際需要的是能協助長者日常生活、同時兼顧家務與陪伴的「綜合型照顧者」,法令的僵化卻經常讓雇主掉入違法陷阱。
現行就業服務法將「看護」及「幫傭」分流管理, 不過仲介業者觀察,這項制度實施至今已超過 20 年,家庭結構早已不同,多數家庭實際需要的是能協助長者日常生活、同時兼顧家務與陪伴的「綜合型照顧者」,法令的僵化卻經常讓雇主掉入違法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