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外籍家庭看護工年限延長至14 年 擬修評點表  將增加實體訓練或數位學習 可得 10 點

巴氏量表

外籍家庭看護工如經專業訓練或自力學習而有特殊表現者,經評點達 60 分,可申請在臺累計工作年限由 12 年延長至 14 年,勞動部近日預告修正評點表,在專業訓練與增加評分選項,包括參加實體補充訓練課程,或可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勞動力發展數位服務平台完成線上數位學習課程,累計訓練或學習時數達 20 小時以上,就可以獲得 10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