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管理|外籍人流管理新制 10 月 1 日上路 逾期居留自行到案 罰鍰可減半
內政部公告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七十四條之一特殊事由之認定及減免處罰標準」第 3 條,自 10 月 1 日起推行全新外籍人流管理制度,凡是逾期停留或居留的外國人或在臺灣的無戶籍國民,若是在查獲前自行到案者,罰鍰減半。鼓勵逾期居留者,勇於向移民署等治安機關出面到案,以便早日返國。
內政部公告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七十四條之一特殊事由之認定及減免處罰標準」第 3 條,自 10 月 1 日起推行全新外籍人流管理制度,凡是逾期停留或居留的外國人或在臺灣的無戶籍國民,若是在查獲前自行到案者,罰鍰減半。鼓勵逾期居留者,勇於向移民署等治安機關出面到案,以便早日返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