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外生|攬才專法初審通過 畢業僑外生可工作 頂大標準再鬆綁 排名前 1,500 免經驗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6 月 30 日初審通過「外國 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放寬外國人取得世界排名前 1,500 名大學之學士以上學 位,受聘僱從事專技工作者,無須具備一定工作經驗。於最近五年內取得前 200 名大學學士以上學位外國人,得逕向勞動部申請許可。此次並新增第 12 條外國人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者,延期居留期間得免申請工作許可,但立委也提出附帶決議,要求跨部會、中央聯手地方查核工讀情形,針對違反規定的學校扣減名額及獎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