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勞動部訂回收業移工定期查核基準  比照製造業查核模式採內外框查核

外籍移工|勞動部訂回收業移工定期查核基準  比照製造業查核模式採內外框查核示意圖

為保障本國勞工權益,並避免雇主超額聘用移工,勞動部對部分產業實施定期查 核。因應新放寬資源化產業聘僱移工,勞動部參照製造業模式,訂定發布定期查核基準;廢棄物處理、資源物回收處理業者引進或接續聘僱首名移工滿 3 個月,勞動部於每年 2 月、5 月、8 月及 11 月定期查核雇主聘僱外國人比率及人數。